回文曝光!台智光悍拒解約堅要2100元費率 還搬民法想收利息

▲台北市長蔣萬安出席總預算追加詢答。(圖/記者林敬旻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間的警用監視器費率爭議持續延燒!北市府在今年4月8日發函台智光,告知將解除北市警察局簽定的監視器網路子約,市府在5月2日邀台智光開會協商被放鳥,市府表態主張3M傳輸費率僅支付1761元,不會再多給。但台智光態度強硬,回文指市府應按合約規定給付專案費率2100元,如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息。

對此,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回應,相關的爭議會進入契約救濟程序,而台智光基於契約義務,仍需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提供服務,維持警局監視器傳訊品質,市府將依法辦理,並堅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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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各界最關心的費率問題,法務局指出,後續3M監視器傳輸費將依TGSN費率支付1761元,若台智光提訴訟,會依程序因應。

▲▼台智光針對「終止合約」一事去文北市府。(圖/記者陳家祥翻攝)

▲▼台智光針對「終止合約」一事去文北市府。(圖/記者陳家祥翻攝)

台智光在回文中提到,「本公司重申並嚴正否認有就協議書給付他人不法佣金、回扣、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之情形,在經本件相關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難認貴局(警察局)現階段已合法終止,本公司依約自無配合辦理終止後續程序之義務」。

台智光還指出,有關貴局(警察局)適用之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費率,乃本公司依貴局自行提供之「既有支付費率」按母約規範折扣後提報之專案費率,於106年1月13日經台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並揭露於貴我雙方於106年雙方合意簽訂協議書之專用網路費率詳細價目表中,且TGSN VPN及CCTV VPN專案之3M費率,本公司於108年6月18日核定公告在案,基於誠信原則及母約契約精神,貴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自始不屬於TGSN費率適用範圍。

台智光表示,北市府於113年3月8日已核定3Mbs傳輸速率之CCTV專案費率為2100元,並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是以在未合法終止或貴局繼續使用CCTV專案網路時,均應依前揭費率依約定期限給付費用,如拒不計付或為給付全額,本公司將依民法第229條及203條規定案週年利率5%方式計算延遲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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