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女被撞到腳骨折求償200萬 法官「直銷多靠口才」駁回

▲直銷女騎機車發生車禍,右腳踝骨折。(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大陸籍柳姓女子騎車時遇上違規逆向的蘇姓男子,為避免迎面撞上她緊急煞車失控倒地,造成右腳踝骨折,便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撫慰金等共300萬元,但因為法官認為她從事直銷,下肢受傷影響應該沒有需要到求償200萬,因此僅判蘇男賠44萬元。

據判決書,劉女主張,右腳骨折後行動不便,醫師也要求她休息靜養,已影響到她的工作,因此向蘇男求償200多萬的一年工作損失和勞動能力減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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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則認為,柳女事發前從事「直銷」工作,是為靠口才和溝通技巧,說服客戶購買產品,鼓勵客戶成為下線,不是靠「下肢」活動能力才能工作,而且調閱柳女相關資料後也發現,她其實還是有來自下線抽成的薪資收入,因此認定一年工作損失和勞動能力減損賠償不合理,因此駁回這部分的請求,僅判肇事者賠償44萬元的醫療、看護、交通和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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