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死刑犯邱和順寄信 大法官宣告違憲

▲監獄,受刑人,收容人,出監,監禁,鐵窗,鐵籠  。(圖/視覺中國CFP)

▲監獄受刑人未來可針對監所處分提行政訴訟。(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張曼蘋、吳銘峯/台北報導

犯下新竹學童陸正綁架案的死刑犯邱和順,2011年遭判死刑定讞後,在獄中撰寫回憶錄寄給友人,但監所認為信件內容不符規定,禁止邱和順寄出。類似此種侵害人權的監所管理現況層出不窮,但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只能透過典獄長向上級監督機關提出申訴,而申訴換來的結果,通常維持一樣的處分,不可能改變。不服的受刑人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1日做出釋字755號解釋,宣告相關規定違憲。

本號解釋除了「監獄行刑法」及相關施行細則的規定違憲以外,另外也訂出2年的落日條款,限期失效。解釋並補充,在立法機關完成修法前,受刑人在申訴後,如果仍不服申訴結果,可以逕向監獄所在地的地院行政訴訟庭打官司。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這號解釋針對的案例,除了邱和順遭禁止寄信以外,桃園監獄謝姓受刑人因為對監所管理員喊「獄卒」,遭到禁止後,又在書信中批評監所,最後被監所處罰;他日前欲寄送賀年卡,也被監所禁止,並沒收原子筆。另外宜蘭監獄劉姓受刑人,不服監所臨時取消教化活動,又變更午晚餐菜色,還要受刑人支付餐具、清潔用品費用,也提出申訴遭駁。屏東監獄徐姓受刑人申請到外役監服刑但卻未獲選,他也不服提出申訴、打行政官司,但全都敗訴確定。

而當時桃監的謝姓受刑人向台北地院提出抗告,北院審理法官吳佳霖也認為相關規定違憲,因此針對相關法令撰寫釋憲聲請書,協助受刑人釋憲。

本號解釋與2008年大法官釋字653號解釋有異曲同工之妙,當時是看守所中的收容人針對羈押法中的規定:不准收容人對監所處分提出外部救濟程序,收容人提出釋憲。當時大法官也宣告違憲與2年落日條款,法務部隔年隨即修改羈押法與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准許羈押中收容人提出外部救濟程序,但仍不許監獄中受刑人提出救濟。也因修法未竟,才衍生出本號解釋。

11/14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56 1 7674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熱門影音更多>>

遭調侃「奶奶過世被家寧要錢」 Andy走鐘獎台下苦笑跟唱

遭調侃「奶奶過世被家寧要錢」 Andy走鐘獎台下苦笑跟唱

「電話手勢看出世代差異」 EXO KAI遭受年齡爆擊XD

「電話手勢看出世代差異」 EXO KAI遭受年齡爆擊XD

謝和弦「以前滿喜歡館長」 已棄追..曝「中國千萬邀約」

謝和弦「以前滿喜歡館長」 已棄追..曝「中國千萬邀約」

【雞排呢?】台大大氣系學生放鴿子 400人白等:失望!

【雞排呢?】台大大氣系學生放鴿子 400人白等:失望!

【眼鏡蛇闖龍井圖書館】文青女被咬傷驚叫:溜進閱覽區了

【眼鏡蛇闖龍井圖書館】文青女被咬傷驚叫:溜進閱覽區了

熱門新聞 法律 熱門新聞

讀者迴響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