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姓二房東用木板把二層樓公寓隔成22間雅房出租,失火一發不可收拾,被檢察官起訴過失致死等罪。(圖為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八德路2017年12月間雅房大火案,造成一名62歲劉姓婦人被燒成焦屍,檢警追查,起火原因是68歲李姓房客一個插座同時插上4、5個電器,導致電壓負荷過量起火,而汪姓二房東,私自把公寓的4樓和頂樓加蓋分隔成22間木造雅房,毫無防火措施,造成火勢迅速蔓延,也要負責,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李、汪。
據了解,該棟公寓為吳姓大房東一家共有,4樓及5樓鐵皮加蓋部分,出給汪男當二房東,據了解,汪當二房東的成本是每月4萬元租金,然後把4樓隔15間、5樓隔7間,每間約2坪大,再以4800元、5000元出租給許多年邁老人,,算算每月汪男可賺近7萬元。
但雅房僅用木板隔間,不具防火功能,也沒有針對這麼多的房客用電安全,採取任何電壓防護措施。2017年12月5日晚間,李姓房客在房內用電磁爐燉煮中藥,自己跑去和其他房客聊天,結果電壓無法負荷起火,導致其他房內的62歲劉姓婦人被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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