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豪/貪小便宜沒繳停車費怎麼變成詐欺

▲▼北市公共停車場擬漲。(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有人利用悠遊卡停車五分鐘內離場不需收費的漏洞,把自己的車停在無人看管的停車場內,不付停車費達半年之久,被停車場管理業者提告詐欺而遭到起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之前報載有一民眾利用悠遊卡停車五分鐘內離場不需收費的漏洞,把自己的車停在無人看管的停車場內,都不需付停車費達半年之久,之後被停車場管理業者提告詐欺而遭到起訴。無人看管停車場怎麼會有人被騙?他是貪小便宜沒繳錢,怎麼是詐欺呢?

一般來說,詐欺是行為人使用一種騙術,讓對方因此相信,然後交出財物或提供服務給行為人,但機器不是人,機器怎麼會有相信或不相信的問題呢?

《刑法》第339條之1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這就是所謂「對機器詐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現今很常見的收費設備,例如販賣機、便利商店電子錢包、停車場收費機等,都是透過電腦程式設計去計算收費金額後,解除電腦鎖定完成買賣、繳費的目的,當有人對於這個電腦程式做出欺騙的行為,得到一定的財物或利益,也就是等同於對人的詐欺,所以特別立法來處罰。

像新聞中的民眾,車子明明有停在停車場內,卻利用收費設備在電腦程式設計上有5分鐘內離場不收費的優惠,欺騙電腦程式車輛已經在入場5分鐘內離場,而取得了停在停車場內一直停車且不用付費的利益,這就是《刑法》上要處罰對機器詐欺的犯罪行為。

隨著無人管理收費設備、電子錢包普及,帶給現代人很多便利,但千萬不要認為可以鑽漏洞或占便宜,而去欺騙收費設備,否則貪小便宜的後果不只是要賠償,還可能讓自己吃上詐欺罪的官司!(本文轉載自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粉絲頁

好文推薦

李家豪/買車還能換現金?小心融資陷阱

李家豪/散播疫情謠言恐遭罰三百萬

李家豪/跟蹤狂止步!免於恐懼的《跟騷法》將上路

●李家豪,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常務理事。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07/15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74 4 3642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熱門影音更多>>

【令人心痛】台師大女足被逼「抽血換學分」 她摘墨鏡哽咽:該遮掩的不是我

【令人心痛】台師大女足被逼「抽血換學分」 她摘墨鏡哽咽:該遮掩的不是我

【女足抽血案】哨子都吹了就大聲點! 女足受害學生:要讓做壞事的人害怕

【女足抽血案】哨子都吹了就大聲點! 女足受害學生:要讓做壞事的人害怕

【案情反轉】隔壁狂敲吵鬧!報警發現竟是鄰居求救訊號

【案情反轉】隔壁狂敲吵鬧!報警發現竟是鄰居求救訊號

台師大女足被逼「抽血換學分」 她摘墨鏡哽咽:該遮掩的不是我

台師大女足被逼「抽血換學分」 她摘墨鏡哽咽:該遮掩的不是我

【12天狂抽血】台師大學生兩手都是洞!教練嗆休學:抗壓性差

【12天狂抽血】台師大學生兩手都是洞!教練嗆休學:抗壓性差

熱門新聞 法律 熱門新聞

讀者迴響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