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轎PO文怒嗆「警拿槍」!本土劇女星遭移送 法官裁定不罰 

▲張懷媗和白狼參加遶境。(資料圖/翻攝自張懷媗臉書)

▲張懷媗和白狼參加遶境。(資料圖/翻攝自張懷媗臉書,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4月9日穿政黨服裝搶大甲媽祖鑾轎爆發衝突,警方使用警械電擊器逮捕現場滋事民眾,本土劇女星張懷媗卻在臉書PO文指控警使用「槍械、電擊、毆打小孩」,被警方依社維法移送,彰化地院審結,誤認電擊槍為真槍乃在所難免,未達「散布謠言」,裁定不罰。

張懷媗當時在臉書控訴,和白狼一行人只是要按照正規申請流程接轎,卻遭警方攻擊,PO文直指警方連未成年孩子都不放過,「警察怎會直接毆打未成年的孩子」、「小弟弟直接被警察壓到旁邊瘋狂電擊」、「警察居然拿槍指著2個孩子」等語,被人檢舉散佈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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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懷媗和白狼參加遶境。(資料圖/翻攝自張懷媗臉書)

判決書內容指出,張懷媗在警詢、及地院審理時辯稱,4月9日當天要去迎媽祖,參加熱鬧,她在現場站在身穿中華統一促進黨背心的人群後,要拍攝迎接大甲媽祖鑾轎的過程,突然人群開始暴動,看到警察朝人群使用辣椒水及手持深色棍棒追打身穿黃色上衣的人群。

她並在現場聽到有人說李家葳的女兒被警察打到暈倒在地、有人被電擊。「我陪李家葳的女兒就醫時,她一直強調警察有槍,且我也有在影片中看到警察有拿出槍對著已經被壓制在地上的男生,我是後來經警方告知才知道這是電擊槍,我也有看到警察拿棒子打人,有小弟弟和小女生倒在地上。

法官傳喚警員作證,當天有人要去搶轎,但依規定沒有打滿三劑疫苗的人不能去接轎,在警方的制止過程中,副分局長被推倒受傷,所以員警才以影片上所見的方式壓制群眾,影片中很像槍的東西是電擊槍,外觀像真槍,實際上沒有子彈,接觸到會有觸電的感覺,當天也有使警棍和辣椒水。

▲張懷媗和白狼參加遶境。(資料圖/翻攝自張懷媗臉書)

法官認為,制式手槍與電擊槍的外觀相似,若非對於槍枝有認識的人,誤認電擊槍為真槍乃在所難免,亦無確切證據足認張在PO文當下已明知警方持電擊槍而非真槍,另外從影片內容可證,警方確實有持警棍、電擊槍壓制現場暴動的人群,貼文並非完全沒有事實根據,貼文尚未達到「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的構成要件程度,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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