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一號,資料照。(圖/衛福部彰化醫院)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衛福部昨天公告將自9/15起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比照口服抗病毒藥物僅供65歲以上等高風險族群,引發中醫界反彈。衛福部今早緊急開會修正適用範圍,放寬至民眾只要確診新冠,且符合發燒、咳嗽等三項條件之一就可以公費使用,政策急轉。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9)日證實此事,並表示,實施兩週之後會再視情況進行調整。
現行清冠一號只要確診民眾經過中醫師診療後,可以公費給付藥費。衛福部中醫藥司昨天發文給各醫療院所指出,將自9月15日起,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將僅針對「高風險族群」,包含年齡65歲以上、65歲以下身體質量指數BMI≧30、慢性病患者等,另還有包括住院使用呼吸器、中西醫合治等也有納入,和輝瑞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等西藥的適用對象相似;其餘對象使用需自費。
這引起中醫師公會反彈,中醫師公會理事長柯富揚怒批,在BA.4、5疫情升溫的中秋節假期,衞福部突襲公告新的適用範圍,觀諸該適用範圍,幾乎與西醫抗病毒藥一樣,完全未考量清冠一號治療確診者的安全性及療效;他引用王必勝說明雙價疫苗「下雨說」的比喻指出,讓確診民眾實質無法使用公費清冠一號,猶如雨天收傘,恐釀民怨。
衛福部今早針對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緊急召開會議,經考量中醫診療特性,適用條件之公費補助對象增列三種條件,確診新冠肺炎且呈現以下任一中醫急迫病勢,均可由中醫師開立公費清冠一號:
1、高熱不退(體溫39度c以上持續2日)
2、咳嗽明顯,兼具喘症。
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
王必勝今日受訪表示,清冠一號之前沒有明確的適用標準,中醫藥司希望有明確標準才進行研擬,因為同樣就是防止輕症變成重症,一開始思考就比照西藥,而公布之後得知中醫師看法,所以才在今天早上開會,會中中醫藥研究所也提出以中醫角度的建議,且評估屬於合理情況,便從善如流,所以進行條件增列。
王必勝表示,相關措施9/15開始適用,預計於實施2週後,9/29再根據情況調整,是否考慮孕產婦及兒童,還有其它適用中醫病勢範圍。
中醫藥司表示,根據至9/8日彙整健保署申報資料,計1,439家院所提供62.4萬人服用公費臺灣清冠一號,今年累計申報金額9億3,70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