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性侵舅媽,遭判4年4月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男子見舅媽小梅(化名)酒醉,竟叫計程車將她載到摩鐵侵犯,過程小梅因下體疼痛驚醒怒喊「我是你舅媽」,卻遭外甥狂甩耳光,性侵得逞。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外甥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外甥又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審酌外甥認罪並同意賠償,改判他4年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梅(化名)於2022年7月2日中午,到丈夫的姊姊家聚餐喝酒,餐後因不勝酒力,由外甥阿雄(化名)叫計程車護送回家。不料小梅上車後便因酒醉昏睡,因下體疼痛驚醒時,竟發現自己身在摩鐵,正遭阿雄侵犯。小梅隨即奮力抵抗並怒斥「我是你舅媽」、「不要這樣」、「你是畜生嗎」,卻遭阿雄狂甩數十個耳光喊「妳再講我就打妳」,繼續性侵得逞,暴力手段導致小梅下體血流不止。
直到下午5時30分許,小梅才趁隙逃到櫃檯,請摩鐵員工幫忙叫計程車逃回家,腫著臉向兒子哭訴遭性侵,此時阿雄也趕到小梅家賴著不走,還問「能不能用錢解決」,直到小梅家屬通知阿雄的老婆到場,才將阿雄帶離。小梅家屬隨即報警並帶小梅驗傷,結果在她內褲褲底內層檢驗出阿雄的DNA,而小梅除了雙頰紅腫,陰道口也發現新傷。
桃園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雄身為外甥,卻不尊重長輩,利用小梅酒醉不省人事乘機性交,等她醒來,又違反意願硬上,造成小梅身心難以抹滅的傷痕,依犯強制性交罪,處阿雄4年6月徒刑。
阿雄上訴並認罪,台灣高等法官審酌他坦承全部犯行,並同意賠償民事審判認定的金額75萬元,改判他4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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