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給她死!狠男追求不成槍殺關渡鹹粥闆娘 二審仍判20年

▲▼   周俊男         。(圖/記者黃宥寧攝)

▲愛不到竟槍殺對方,周俊男二審仍判刑20年。(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男子周俊男,因追求關渡鹹粥老闆娘不成,竟在去年6月間,持槍進入店內,近距離槍殺老闆娘。案發後周男還辯稱死者給了機會卻又不明說是否交往,心煩意亂之下才開槍犯案。一審將周男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5日駁回上訴,仍將他判刑20年、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關渡鹹粥在當地小負盛名,老闆娘為43歲的潘姓越南籍外配,她嫁到台灣18年,與丈夫育有2子,已經領有我國身分證。至於兇手周男現年51歲,打零工維生,有毒品、詐欺等多項前科,周男曾有一段婚姻,離婚後一人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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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在去年6月10日,下午近2點左右,周男將事先以不明方式取得的手槍、子彈裝入黑色側背包後,騎乘機車到鹹粥店。當時僅潘女一人在店內,周男掏出手槍,在相隔1張桌子左右的近距離,朝潘女左胸口開槍後立刻逃逸,過程僅花20秒。潘女經送往馬偕醫院搶救後,仍於同日下午2時53分因心臟、肝臟破裂出血及氣血胸而死亡。

案發後震驚社會,檢警隨即展開緝凶,並逮捕經常到店內的熟客周男,聲請羈押獲准。周男被捕後辯稱,曾向死者表達愛意,展開追求,也曾約會、吃飯,但潘女還是沒有承諾交往,自己為情所困才會犯案。檢方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周男認罪,但死者丈夫仍非常不滿,大罵他「色魔、兇手」,殺人還毀人名節,請求重判。一審法院因此重判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周男認罪僅針對量刑部分上訴,檢方也認為判太輕而上訴,因此高院僅針對刑度部分審理。由於周男並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也未獲得家屬的諒解,在量刑因子不變的狀況下,高院駁回上訴,仍將他重判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10萬元。另外本案民事部分,一審判決周男須賠償家屬273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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