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董座發現妻子偷吃平面攝影師,怒告小王求償2百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生技貿易公司老闆剛新婚2年,就發現妻子出軌,兩人在車上熱吻外,還有許多鹹濕對話,像是「做完愛好舒服」、「寶貝妳的妹妹、好像是用我的77形狀去設計的一樣」,明顯已非普通朋友關係,憤而將小王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審理,判小王侵害配偶權,要賠30萬。可上訴。
董座主張,他和妻子才結婚2年,妻子就偷吃平面攝影師小王,兩人互傳親密簡訊、互稱寶貝,還拍攝親密合照,並在今年5月發性關係,他認為小王破壞他家庭的幸福美滿,憤而對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
董座提出小王和妻子的對話紀錄,包含兩人在車上熱吻說「嘴巴都是大腸包小腸的味道」,還有妻子喊「做完愛好舒服」,小王也表示「而且很滿足、很幸福」、「寶貝妳的妹妹、好像是用我的77形狀去設計的一樣、就很吻合」、「我摩擦到妳的G點」,妻子也回答「勾住」、「對、好爽」、「緊緊包住」。
另外,妻子和小王還詳細討論性愛時的感受和觸感,包含「被包住,然後温温熱熱濕濕的、對、很滑」、「嘴巴吃的是覺得妹妹好軟、嫩嫩的」、「寶貝的舌頭在○頭上滑動、很麻、然後妳嘴巴軟軟的、77在裡面很舒服」、「寶貝妹妹好小」,另小王還寄明信片給人妻,示愛說「想到妳在義大利的時候,就覺得我一刻都不想和妳分隔兩地……只好好的愛妳。我愛妳,只屬於妳的毛」,兩人猶如熱戀情侶。
全案審理時,小王辯稱民法上伴侶彼此無貞操義務,就算有,也低於憲法上的性自主權,因此就算他和人妻有性行為,董座也不能對他求償,何況董座和妻子關係早就破裂,也不是他破壞的。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判定小王侵害配偶權,審酌人夫年收約2百萬,小王從事平面拍攝工作,月薪約3到4萬元,判小王要賠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