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40多歲賴姓男子酒駕撞死林姓女騎士,第一時間未將對方送醫,而是打給簡姓妻子再肇逃回家,要求妻子頂罪,最後仍被警方識破。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近日偵結,依酒後駕車致人於死、肇逃等罪嫌送辦,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起訴指出,賴男5月22日在中壢區某撞球場喝酒,當日下午6時許駕駛簡妻的轎車回家,行經蘆竹區中興路撞上林姓女騎士。
林女遭撞擊、輾壓,導致頸椎骨折及全身多處骨折、內臟破裂,經路人報案後才送醫。送醫途中,林女已無生命跡象,5月22日晚間7時許,因多重器官挫裂傷而宣告死亡。
誇張的是,賴男撞擊林女後,未對林女進行救護,而是打給簡妻並開車逃回家中,要求妻子幫他頂罪。簡女聽從丈夫的要求,接到警方通知後,開車載著丈夫到警局說明,並想獨自承擔整起過失的責任。
警方當場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肇事駕駛是賴姓男子,立刻對其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67毫克,訊後將賴男、簡女依法送辦。
檢方近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等罪起訴,此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另外,簡妻涉嫌頂替一事,檢方將另案偵辦。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