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已婚健身教練同時劈腿2名女學員,姦情爆發後,女學員被正宮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已婚健身教練偷吃女學員美美(化名),被美美發現他還偷吃另名女學員,自己只是小四,憤而向正宮告狀,2名女學員都被正宮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審理,判2人侵害配偶權,應各賠償正宮2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丈夫大壯(化名)因擔任健身教練,和2名女學員美美、小花(化名)認識,2女明知大壯已婚仍和他交往,並和大壯出遊約會、泡溫泉、拍攝親密合照、上床,直到大壯向美美提出分手,美美心有不甘,於2022年6月4日向她揭露大壯外遇,她才發現此事,提告對美美和小花各求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美美說她在2021年間因買教練課,和大壯認識1、2個月便交往,兩人除了約會,也有牽手、擁抱、親吻、上床,直到她發現大壯同時劈腿另一名女學員小花,又以為正宮也發現姦情,才退出這段複雜的感情關係,她總共約和大壯交往1年又1、2個月,對正宮感到很抱歉。
小花則辯稱,大壯是她在健身房的私人教練,她並不知道大壯已婚,為了獲得免費的教練課,才和大壯出遊,原本得知大壯已婚後已慢慢疏遠,但因為正宮先來嗆她,她在心裡也愛慕大壯,才回嗆「愛需要理由嗎」,但她和大壯沒有發生性行為,在公開空間泡湯時也有穿泳衣,她的觀念比較美式,和大壯有牽手、擁抱,至於接吻的部分她則不解釋。
不過大壯出庭作證說,他跟小花從2019年8月就開始交往,激戰地點大多在小花住處或摩鐵,兩人有到有床的那種個人湯屋全裸泡湯,也發生性行為,後來在去年8月過完兩人的交往紀念日後,他就秒提分手,小花還哭著甩他巴掌。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大壯不僅和小花用親密照訂製2023年日曆,兩人還在左、右手手肘處紋了一樣的刺青,可見兩人為男女朋友,判定美美、小花都侵害配偶權,各要賠正宮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