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外籍男子A今年8月間從紐西蘭搭機前往泰國,並將在當地拿取的34包大麻放入行李箱中,再搭機來台,沒想到一落地就被抓包,最後不僅沒拿到1萬元紐西蘭元(約新台幣18萬元)報酬,還被桃園地院法官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
▲A男答應幫忙運毒來台灣。(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A男與真實身分不詳的運毒集團成員約定,要幫忙運輸大麻至台灣,事成之後可以獲得1萬元紐西蘭元報酬;今年8月13日他依照指示從紐西蘭搭機前往泰國曼谷,接著到指定地點拿取運毒集團事先放置好的大麻,共34包,塞進行李箱之後,再搭機來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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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A男在同年同月20日飛抵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結果一落地就被抓包行李中藏有毒品,當場被逮。A男面對警詢、檢方偵查、法院訊問時,均坦承不諱。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A男正值壯年,卻不思透過正當途徑賺錢,反而貪圖不法利益,答應幫忙運毒至台灣,運輸的大麻總重量超過16公斤,考量到他並非運毒集團的核心成員,沒有實際取得約定報酬,私運的毒品也沒有真的流入市面,最終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