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行人地獄又一樁!高雄一名行人曾男昨(23)日過馬路時,突遭一輛直行機車撞飛,與機車騎士雙雙倒地,騎士手腳受傷,行人則是雙腳骨折送醫。至於詳細肇事責任尚待警方進一步分析。
▲高雄男過馬路遭機車撞飛。(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這起事故發生在23日17時,經了解,27歲蔡姓騎士當時騎乘機車由保華二路直行,與當時步行穿越道路的75歲行人曾男發生碰撞,隨後蔡男再碰撞停車格內的自小客車後方。
警方表示,騎士手腳受傷、行人雙腳骨折,均送往802醫院,騎士酒測值為0,後續由交通分隊測繪現場後送交大進行判定。
▲▼高雄男過馬路遭機車撞飛,雙腿骨折,騎士也摔傷。(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有關騎士肇事部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可處新臺幣7千2百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指出,為了在鳳山區保華二路、鳳甲二路口設置紅綠燈,她跟當地里長至少爭取4年了,也一再強調,這個路口很危險,車禍事故不斷地持續發生,但卻被市府一再敷衍,推託紅綠燈是長期計畫!
李雅靜說,她辦理現場會勘提出短期計畫,要求設置「閃黃警示燈」,無奈會勘結論全部都是「不建議設置」。她尊重專業考量,但在專業的基礎上,是不是也要考量實際情況?難道真要如同里長所說,「一定要死人才裝嗎?」並向市府喊話,「請為我們裝設紅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