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試圖讓更多民眾黨支持者進入法庭旁聽。(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被台北地檢署以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總計求刑28年6個月。起訴書曝光後,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及小草相當不滿,因為「沒看到1500萬元現金」。不過,律師林智群就搖頭,「不管有沒有收到賄款,都是用同一個法條,10年以上有期徒刑啊!」
起訴書曝光後,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及支持者認為,當中根本沒有明確點出「1500萬元」的時間地點及金流。對此,林智群就在粉專「給小草上一個法律課」,指出柯文哲被起訴的《貪污罪》樣態有兩種,「一種是沒收到錢,有約定,雙方達成共識,就算成立。一種是有收到賄款。」
接著他直呼,「黃國昌跟小草一直靠北沒看到1500萬元現金,是在哭幾點的?」因為不管柯文哲有沒有收到賄款,都是用同一個法條,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約定,但沒拿到錢,也是10年起跳喔!」
林智群還以黃國昌好友、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為例,點出徐先前曾涉犯不違背職務受賄罪,有約定200萬元成交,但沒拿到錢、沒金流,結果仍遭判刑7年4月。不過他也補充徐永明是「不違反職務」期約收賄,所以罪比較輕。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