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以4理由裁定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記者黃哲民、劉人豪/台北報導
北檢26日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依法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北檢不服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等5人交保,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提出抗告,高院今上午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今下午3點重開4人羈押庭,柯文哲羈押庭的檢察官表示,證據可能「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但柯文哲應解釋收沈慶京這筆1500萬元的用意,而就算交保到1億元、附加佩戴電子腳鐐,也只能防逃,無法防範串供,建請繼續羈押禁見。
檢方喊話應抽離柯文哲的政治身份與政治因素考量,從客觀事實來看,某位政黨主席個人帳戶、政黨帳戶或選舉經費帳目不清,又成立公司、協會、基金會,跟財團密切往來,「相信2014年的柯文哲,也必定認為其中有貪污」,但現在改變的,卻是柯文哲。
檢方要求柯文哲說明有沒有收沈慶京1500萬元,「有就是有」,而不是用「不記得」含糊帶過,檢方依據查扣的「工作簿」檔案解讀有收賄之嫌,並不為過,否則「工作簿」記載的其他款項,柯文哲說有收,唯獨沈慶京這筆說沒有,這不合邏輯。
檢方指出,京華城改建案是沈慶京畢生心願,朱亞虎證稱沈慶京去市府拜會柯文哲,目的是關說京華城案,彭振聲也認罪指出柯文哲同意給京華城額外20%容積率獎勵,是違法行政,加上當時北市都委會至少3位委員也反對,柯文哲頻繁與沈慶京碰面,卻說跟沈慶京只是閒聊,難以採信。
檢方強調起訴所提出的證據,可能「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但呼籲柯文哲與支持者別攻擊檢方,而是柯文哲應有擔當解釋收沈慶京這筆1500萬元的用意,到底是政治獻金、還是用來發展民眾黨黨務,若推稱是遭檢方迫害,「這種犯後態度令人遺憾」,檢方也不能僅憑柯文哲行醫行善,就相信他的辯解。
此外,檢方依高院發回更裁的要求,補充許芷瑜涉案情節,從許芷瑜被查扣的手機內還原行事曆,可見許芷瑜不僅是柯文哲隨行秘書、處理財務的核心幕僚,更「穿針引線」、負責聯絡柯文哲與沈慶京碰面,許多秘密行程,隨扈不能跟上樓,只有許芷瑜陪同。此外,許芷瑜還曾提醒柯文哲在媒體報導的風口浪尖,不要再跟沈慶京碰面。
檢方指出,從1張被撕碎的紙條拼回原狀顯示,柯文哲下令綽號「Orange」、「橘子」的許芷瑜在8月29日出國,可見許芷瑜的重要性很高、最讓柯文哲掛心,柯文哲卻宣稱這張紙條只是隨手寫、沒有什麼意思,「這種解釋,只有支持者相信」。
檢方表示,因許芷瑜出國後,未能查扣她更換手機前的通話記錄,但今年(2024年)8月15日,柯文哲曾用許芷瑜幫他申請、名稱為「羅廷暐」的手機,聯絡現在的辯護律師鄭深元,鄭認不出對方是誰,還表示「請問閣下是?」檢方強調許芷瑜和柯文哲關係密切,是尚未到案的共犯,檢方起訴時無法透露太多許芷瑜涉案詳情,用意也是防止勾串滅證。
檢方表示,無法直接訊問許芷瑜查證,就是因為柯文哲叫許芷瑜出國,如今柯文哲卻指責檢方為何不找許芷瑜偵訊,「這是倒果為因」。
檢方多次強調檢方舉證「還算合理、不至於過度解讀證據」,而本案未來審理時最大風險,就是勾串滅證,而就算交保到1億元、附加佩戴電子腳鐐,也只能防逃,無法防範串供,加上本案許多共犯與證人,遍及柯文哲生活圈、工作圈與交友圈,無法完全禁止接觸,他與黨部幹部若閉門開會,「誰知道談的是工作,還是案情」。
檢方認為交保裁定附加允許「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要接觸」,定義模糊、難以切割,如果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討論家用開銷,但本案案情就跟柯文哲個人帳戶金流有關,難保柯文哲不會利用例外狀況串供。
檢方請求合議庭注意「法院無舉證責任,但法院有發現真實義務」,必要時可依職權調查證據,因此合議庭仍應避免被告或任何人影響證人,尤其本案仍有勾串的高度可能性,而柯文哲對本案被告、證人的實質影響力,高於另3名在押被告,建請繼續羈押禁見,確保證人日後審理出庭的證詞純潔性、不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