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警年改三讀,內政部表示,恐引發現職人員離退、影響治安工作。(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案,單獨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和空勤人員所得替代率上限到80%。對此,內政部表示,月退俸與現職薪資之差距過小,恐造成現職警察人員提早退離,衝擊警力影響治安工作;此外,三讀條文適用對象擴及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恐有法律適用之疑義。
立法院今三讀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單獨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和空勤人員所得替代率上限到80%,三至六職等八成退休基層警察月退休金可領到74544元。
根據三讀再修正動議,警察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計算,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给1.75%,最高增至三十六年,為80%,任職滿三十七年至第四十年者,维持80%。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內政部表示,針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法在社會沒有充分討論與共識下,將提高警察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至80%,不僅衝擊退撫基金財務,而月退俸與現職薪資之差距過小,恐造成現職警察人員提早退離,衝擊警力影響治安工作;此外,三讀條文適用對象擴及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恐有法律適用之疑義,違反相關退撫規定。
內政部強調,政府近年積極推動18項(詳如附件)警察人員福利照護措施,廳舍整建、車輛汰換、個裝提升等,歷年也以各項中程計畫加以支持,讓現職同仁有更好的備勤環境與執勤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