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等案被起訴貪污罪嫌,台北地院第3度召開接押庭改裁定繼續羈押禁見,柯提起抗告經高院駁回確定。(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京華城容積率等案4名在押被告柯文哲等人,不服被羈押禁見、提起抗告,本月(1月)11日被高院駁回,確定一審審理期間第1次羈押禁見3個月,依規定須退還4人所繳保證金共2.2億元,北院合議庭日前已通知具保人提供銀行帳號,可直接將鉅款轉帳退還,本人不必親赴法院辦理退保作業。
台北地檢署去年(2024年)12月26日起訴京華城等案,將柯文哲等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經合議庭裁定交保3000萬元,柯隔天(27日)繳齊保證金獲釋,這筆錢的具保人為立委黃國昌的妻子高翔,存進公庫至今(15日)共20天,若今天領回本金,可外加1.1萬餘元利息。
▲柯文哲被起訴後經北院合議庭第1次裁准交保3000萬元,是由立委黃國昌的妻子高翔(中)擔任具保人辦理交保。(圖/記者湯興漢攝)
至於柯文哲第2次獲准交保但加碼提出的4000萬元保證金,是由柯妻陳佩琪具保,存進公庫至今17天,若今天領回本金,也可領到1.3萬餘元利息。
承審京華城等案的北院合議庭,去年12月26日漏夜召開5名在押被告的接押庭,隔天凌晨裁定柯文哲交保3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1500萬元、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交保4000萬元、柯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副市長彭振聲交保500萬元、柯的大帳房李文宗交保800萬元,連同偵查中已交保200萬元,共1000萬元。
5名在押被告均於27日當天辦妥交保手續獲釋,但檢方對彭振聲以外的4人交保裁定提起抗告,高院去年12月29日撤銷發回更裁,北院合議庭當天急開第2次接押庭,仍准柯文哲4人交保,保證金提高為柯7000萬元、應曉薇3000萬元、沈慶京1億元、李文宗2000萬元。
因第1次繳納的保證金尚未退還,柯文哲4人第2次獲准交保,僅須補足保證金差額,4人在隔天(30日)全部繳齊獲釋,經檢方第2次抗告、高院今年(2025年)元旦再度撤銷發回,北院合議庭隔天(2日)第2度召開接押庭,逆轉改裁定柯文哲4人均羈押禁見,4人陸續抗告,高院上周六(11日)全部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