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口角「持刀捅人」僅送社維法!家屬怒轟被吃案 林園警說明了

▲高雄鄰居口角引發持刀刺傷事件。(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高雄鄰居口角引發持刀刺傷事件,被害人的背部滿是刀傷。(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記者吳奕靖、閔文昱/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區近日發生一起因鄰居糾紛引發的持刀傷人事件,42歲周黃姓男子與65歲陳姓男子因長期不和,14日晚間6時許在倒垃圾時發生口角,陳男遂拿刀猛刺周黃,造成周黃全身多處受傷,不過當時警方獲報後卻僅以《社維法》偵辦,引發「吃案」爭議。對此,林園警方也做出說明了。

這起案件發生在14日晚間6點到7點間,地點在東林西路一家醫院的後方,被害人身體多處被刺傷,目前還在醫院救治觀察,家屬也PO文指控全案是「預謀殺人」案,希望目擊者提供監視器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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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周黃先生有氣無力告訴《ETtoday新聞雲》,自己當天只是出門倒垃圾,結果跟鄰居發生口角,鄰居找來自己兄弟,兩人合力痛毆自己之外,還拿出預謀的刀械刺傷背部,自己意識不清被送醫,後續的發展就不清楚了。

▲被害人的背部滿是刀傷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詢問被害人家屬周先生,他表示當時有報警,而涉嫌殺人的陳姓鄰居跑回距離案發地不到30公尺的住家,不過員警抵達現場後,卻沒有立刻逮捕惡鄰,而是在事發隔天通知家屬,表示有在嫌犯家裡搜出「作案刀」,同時請家屬拿診斷證明書到派出所提告,整個過程根本就是「預謀殺人」,警方也有明顯瑕疵,所以越想越不對,才會在網路貼文尋求監視器畫面。

對此,林園警分局解釋,當時周黃男子表示不需警方協助,警方並未立即逮捕陳男,而是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在接獲醫院關於刀傷通報後,才前往陳男家中調查,並收到陳男交出的水果刀。周黃家屬後來提出診斷證明,指控陳男涉及傷害及殺人未遂,警方也已立即受理並依法偵辦。

▲被害人的背部滿是刀傷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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