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獲假釋,但花監與北檢尚有銜接通報作業待確認,回家過年無望了。(圖/記者柯政誟翻攝)
記者劉昌松、陳韻如/台北報導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案入獄服刑,4度聲請假釋終獲准。高等法院昨(21日)做出裁定,准許鈕承澤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而據監獄行刑法第138條第2項但書規定,核准假釋者,應於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24小時內釋放,但有移交、接管、護送、安置、交通、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者,得於指定日期辦理釋放。矯正署表示,由於目前花監與北檢尚有銜接通報作業待確認,包括是否要配戴電子腳鐐等,故鈕於春節前不會釋放。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