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刮樂。(示意圖/記者呂佳賢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非自己購買的中獎刮刮樂,撿到算誰的?一名網友透露,在刮刮樂店家的桌上回收盒,發現一張中1000元的刮刮樂,拿去換錢時,被告知此舉可以提告,但理論後仍讓原PO換錢,讓原PO質疑「店家是眼紅還是我真的手賤?」過去就發生類似案例,刮刮樂雖然「認券不認人」,但小心可能涉嫌侵占遺失物罪。
一名網友在Threads自述,過年期間去彩券行差點被告,原因是她碰了要回收的刮刮樂盒子,在裡頭撿到1000元中獎刮刮樂要去兌換,店家告知有監視器,是可以對她提告的。
不過最後店家還是讓她換錢,對此,原PO求問大家看法,「我大傻眼還有這樣子的喔?店家是眼紅還是我真的手賤?」
底下網友熱議,「店家打烊後很多都會自己鐵門拉下來自己再刷一遍,你拿了原本屬於他的1000元」、「那大家都跑去回收桶挖就好啦,買刮刮樂幹嘛」、「我連桌上的都不太敢拿起來看,感覺店家就是賺這波」、「盒子是店家的資產 ,在盒子裡面就等於店家的,在法律上感覺你會吃虧一點」。
有網友則直呼,「新聞有報過類似,店家事後檢查漏獎,有尋監視器找到原主人告知,嚴格說起來,原主不知道但是店家要計較的話,你就是侵占罪」、「拿去警局公告6個月後無人認領即可變你的,但不知過兌換期限了沒,商家也不會知道那張是否有中」。
事實上,過去有女子撿到一張中5千元的刮刮樂,拿去兌獎時,店家告知這張刮刮樂不是她的、拒絕兌獎,還把彩券收走。業者則解釋,會沒收是希望可以幫忙找到失主,事後,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確實發現2名男子才是真正的中獎人。
業者也強調,已經將中獎的刮刮樂交由警方保管,如果超過6個月無人領回,獎金才會歸撿到的女子所有。
總結來說,刮刮樂雖然「認券不認人」,但不論是撿到彩券去兌獎或是拿走彩券,都有可能涉嫌侵占遺失物罪,還是交給警方處裡最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