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驟逝後,遺產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備受關注。(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女星大S徐熙媛於日本突然逝世,令不少粉絲感到震驚惋惜,身後留下的龐大遺產及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歸屬,也成為焦點。兩岸律師鄭瑞崙指出,大S過世後,汪小菲依法會直接成為未成年一女一子的監護權人,就算有寫遺囑指定也沒用。至於遺產部分,若沒有遺囑,依法由配偶具俊曄及兩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1/3。
大S驟逝消息震驚演藝圈,由於大S前夫汪小菲來自中國大陸,現任丈夫為韓國男星具俊曄,其遺產的歸屬和子女的監護權問題,成為後續關注焦點。
瑞瀛法律事務所兩岸律師鄭瑞崙指出,根據台灣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徐熙媛的遺產分配須以台灣法律來判斷繼承人的資格和繼承順位。
他指出,依據台灣《民法》規定,未成年子女因父母離婚而由父或母單獨監護子女,當單獨監護子女的父或母過世時,另一方會當然成為孩子的監護權人。因此,大S過世後,汪小菲依法會直接成為二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人,子女也由汪小菲扶養。
▲大S日本驟逝震驚演藝圈,粉絲不捨惋惜。(圖/翻攝自大S微博)
鄭瑞崙進一步提到,就算大S生前有寫遺囑,指定由他人擔任二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人,也沒有用,除非她過世時,汪小菲也已經過世了,這樣的遺囑指定才會有效。
另有消息透露,大S生前或許已立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都留給了自己的母親和兩個孩子,但根據法律規定,她的現任丈夫具俊曄雖是韓國人,仍有權繼承遺產。
鄭瑞崙說明,根據台灣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屬國籍」的法律為準,也就是說,要以台灣法律來判斷繼承人的資格和繼承順位。
針對遺產,根據台灣民法規定,配偶具俊曄是當然繼承人,若大S沒有遺囑時,遺產依法由配偶具俊曄、兩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1/3。若在有遺囑的情況下,因台灣民法有保障繼承人最低的繼承權,也就是「特留分」,如果法定繼承人分到的遺產低於特留分,特留分被侵害的繼承人,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
而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應該繼承部分)的一半,所以具俊曄的特留分是1/6,具俊曄可以向受遺贈人或其他繼承人主張這遺囑有侵害他的特留分,主張自己的權益。
▲瑞瀛法律事務所兩岸律師鄭瑞崙分析大S子女監護權及遺產分配問題。(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至於大S生前所住的台北豪宅,因汪小菲曾曬出公證書,力證該房產是他出資購買,只是因在台灣沒有帳戶,所以用徐熙媛名義購買,後續豪宅歸屬問題受到關注。
鄭瑞崙表示,因為依據台灣的法律規定,原則上房產所有權的歸屬以登記為準,但如果汪小菲能夠證明他實際上是房產的出資人,並且與徐熙媛之間有借名登記的約定情況,可以通過訴訟來主張自己的權益。
因為現在台北豪宅的登記名義人是大S,若汪小菲認為這套以大S名義購買的台北豪宅是屬於借名登記,實際所有權是自己的,日後可以大S的全部繼承人為被告,依照借名契約終止後,提起請求返還房屋之訴,打官司要回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