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具俊曄。(圖/翻攝自大S IG)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大S先生具俊曄6日晚間發文表示「遺產權利將全留給S媽」,女律師李怡貞大讚「具俊曄的文很帥」,同時也提醒具俊曄要在3個月內提出7個文件,不過也直言「如果如果惡人指的是汪小菲,那麼很可能會事與願違。」
具俊瞱在聲明中直接表明「熙媛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聲明中也寫道「可是我們還在處於喪失和哀悼的時間中 有些人像惡魔般批評我們一家人 也損害我的愛」、「關於孩子們 我不要讓任何惡人接觸孩子們 都透過律師用法律措施讓他們安全的成長到成人。」
▲汪小菲接獲大S的噩耗後,接連出現失神舉動。(圖/翻攝自微博/汪小菲)
對此李怡貞發文大讚「具俊瞱的文很帥」,不過也提到根據民法規定,拋棄繼承必須在3個月內提出拋棄繼承聲請書、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如戶籍尚無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書)、拋棄人戶籍謄本(勿省略記事欄)、拋棄人印鑑證明、印鑑章、繼承系統表(各順序之繼承人中,如有已死亡者應註明死亡日期)、拋棄通知書收據(已通知「因自己拋棄成為新繼承人」的對象的證明,如存證信函、雙掛號回執等)、其他法院要求的文件。
但李怡貞也坦言,若具俊瞱聲明中所提的惡人是汪小菲「那麼很可能會事與願違,只能用一些暫時處分的手段拖一點時間。」、「如果惡人指的是張蘭,確實祖父母沒有單獨主張會面交往的權利,只能共同參與,也就是汪小菲探視時一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