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在日本病逝。(圖/翻攝大S IG)
記者劉維榛/綜合報導
大S(徐熙媛)因流感併發肺炎病逝,老公具俊曄表態要把妻子遺產交給S媽。對此,律師吳孟修直言此做法不可行,就連拋棄繼承也沒有用,S媽「一毛錢都拿不到」。由於具俊曄是韓國人,首先要確定應適用哪一個國家的法律,吳孟修建議要照3個順序來做,S媽才能拿到愛女的遺產。
針對「具俊曄表示要把他所有的權利都讓給徐媽媽,可以嗎?要怎麼做呢?」的問題,律師吳孟修在臉書指出,「轉讓繼承權」是不行的,因為繼承權是專屬於具俊曄個人的權利,不能轉讓給其他人。
至於可否拋棄繼承?吳孟修回應「沒有用」,因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具俊曄與兩個小孩,如果具俊曄拋棄繼承的話,並不會直接由徐媽媽來繼承,而是由大S的兩個小孩平均繼承,徐媽媽一毛錢都拿不到。
那個具俊曄該怎麼做呢?吳孟修表示,因為具俊曄是韓國人,所以首先要確定應適用哪一個國家的法律,首先夫妻財產部分:如果夫妻共同住所或者婚姻關係最密切的國家是台灣,那就適用台灣的法律;繼承部分:適用被繼承人之本國法,也就是台灣的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贈與給徐媽媽的話,可能要繳交贈與稅。至於稅務上怎麼規劃比較好?這就要個案視財產情形來討論了。對此,吳孟修建議按照以下3個順序來做:
1. 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一部分的財產。
2. 再依照繼承的法律規定,完成繼承程序,取得遺產。
3. 將取得的所有財產移轉給徐媽媽。
最後「若時光倒流,大S可以怎麼做?」吳孟修認為,首先就是「預立遺囑」,把財產的分配方式寫好,避免繼承人間可能發生爭執。
第2則是,如果有特別想要照顧的人(例如徐媽媽),可以透過遺囑或保險來規劃;第3點,預留稅源,讓繼承人有現金可以去繳納遺產稅,順利取得遺產;最後,預留一筆錢給繼承人,讓繼承人在繼承程序完成之前,有錢可用,生活無虞。
本文由「吳孟修律師/伊森律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