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丟妹與簡姓男友去年在台中遇襲。(圖/截取臉書)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直播天后「丟丟妹(本名李明珊)」去年與簡姓男友,開車行經台中市太原路、中清路口時,遭一輛車衝撞,2名男子隨後下車,持球棒痛毆簡男,丟丟妹遭波及也被打成腦震盪。起初以為這是一起行車糾紛,但檢警事後查出開車的楊男是受綽號「蕃薯」的不詳人士花30萬元買兇教訓丟丟妹的男友,因而波及丟丟妹,一審判楊男8月、2名張男7個月徒刑,案經上訴遭高分院駁回,其中1名張男因為賠償25萬,獲判緩刑。
對此,丟丟妹的經紀人回應表示,「與對方素不相識,已交由律師繼續上訴中」。
起訴指出,楊男(19歲)2024年3月間受到綽號「蕃薯」的不詳人士委託,以30萬元為代價,要求楊教訓簡男,楊又找來2名張姓同夥(分別26、20歲),楊等3人同月8日尾隨簡男與丟丟妹駕駛的RANGE ROVER,至台中市北區中清路、太原路口時,上前衝撞製造假車禍。
楊等人趁簡下車查看時,持辣椒水猛噴,2名張男則持球棒朝簡一頓控毆,造成簡多處受傷,丟丟妹欲阻攔時也遭波及,導致腦震盪、手挫傷。簡及丟丟妹對楊男等3人提出殺人未遂、妨害自由等告訴。
▲▼車禍後警方迅速到場逮人。(圖/資料照)
檢方偵訊時,楊等3人對犯行坦承不諱,檢察官偵結後依妨害秩序罪起訴3人。一審認為,楊等人在公眾往來道路行兇ㄝ造成公眾或他人恐懼不安,目無法紀,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楊男8月,另2名張男均7月。
楊等人上訴,台中高分院認一審量刑無違誤駁回,但審酌20歲張男無前科,並已賠償簡25萬元達成和解,予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