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時間都提早,大家能接受嗎?(圖/ETtoday資料照)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日前一名女網友受夠上班、通勤要花11小時,離職改成接案,一天只工作3小時且周休三天,不僅薪水變高,還有充分休息時間。那麼如果把上班時間提早到7點半,下班變為4點半的話,大家能接受嗎?引來萬人討論,「我7:30上班,15:30下班,真的超爽的」、「不行,你以為會更早下班嗎?」
《ETtoday新聞雲》在Threads發起有趣話題,如果大家上下班,「改成7:30至16:30」你能接受嗎?而小編坦言,看似不錯,但就怕太早起不了床。
文章曝光後,不少人卻曝慘況,「不行,你以為會更早下班嗎,不...是你上班時間更長了」、「我是7:30~19:30」、「我們公司表定08:30~17:30,實際上是07:45前請到公司事前預備,17:30~18:29處理雜事,不能申請加班,跨國的汽車品牌喔」、「我們是7:30~16:00,可悲護理人員,連30分鐘醫院都要拗我們」、「這樣一樣會加班到6點後,白白早起1.5小時,我情願改成10:30~19:30睡晚一點」。
其中有過來人大讚,下班後真的有更多時間,「我7:30上班,15:30下班,真的超爽的,下班天還是亮的,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冬天很痛苦,早上起不來」、「疫情後,我公司就是這樣。優點是下班早,要做啥方便,缺點是早上要送小孩上課要早」、「完全可以,之前有公司這樣子過,上下班都沒人,超棒的」。
也有人認真建議,「應該要09:00~16:00,既可以有充足的睡眠,下班還可以去運動一下再順便吃晚餐,晚上還能保有其他自我進修或是休閒娛樂的時光,尤其是有小孩子的人,不論是接送小孩還是親子相處的時光都有大大的幫助...唯一不開心的就是老闆」、「我覺得應該要8:00~15:30,小孩7:30才能送校,16:00就放學了。讓家長有通勤時間,又可以不用送安親班,多一點親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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