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好心收留男碩士,發生性行為時叮囑對方不能射在裡面,對方卻違反規定害她懷孕。(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張姓男碩士透過舞蹈工作坊,認識了女博士教授小羽(化名),張男向對方借住客廳,接著連續2天合意發生性行為。怎料張男竟趁著小羽無法反抗時,未使用安全措施進行性行為,接著又傳訊息恐嚇,嚇得小羽報警提告。後續張男除了被判拘役50天,還需要賠償35萬元,得不償失。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羽2022年1月間參加舞蹈工作坊,期間認識了張男,張男向她聲稱,自己平常住在車上,因為天氣寒冷,希望能到她家的客廳借住,於是便答應了下來。
來借住的2天時間,小羽與張男連續合意發生性行為,當時小羽有明確告知,不得體內射精。怎料張男卻趁著她服用安眠藥物、陷入昏睡的機會,未使用安全措施進行性行為,違反了2人的約定。
▲女博士好心收留男碩士,發生性行為時叮囑對方不能射在裡面,對方卻違反規定害她懷孕。(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羽隔天發現身體有異,質問了張男才知道發生什麼事。後來小羽生理期延遲,驗孕以後發現懷孕,需要使用藥物流產,導致她的身心嚴重受創。
怎料張男做了這些事,非但沒有好好對待小羽,反而是不斷傳訊恐嚇,包含「上床、生殖衝動、無套」等話語,更威脅「兩點半發同事,這邊給你的訊息也都會CC同事」、「已發出第一封信給你同事,接下來會是我們42位共同好友,最後會是臉書3千追蹤粉專以及上萬追蹤的YouTube」、「可以先收信了解一下,若仍無意見的話,今天會開始分享給好朋友們」等話語,嚇得小羽決定報警處理。
新竹地院法官考量,張男因為不滿小羽提告,反覆傳送信件與文字訊息,藉此發洩情緒,導致小羽精神壓力極大,且雙方並未達成和解,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天。至於民事的部分,民事庭的法官衡量小羽為博士學歷、現為大學教授,綜合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後,判張男須賠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