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大陸。(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陳以昇、葉國吏/台北報導
藝人王大陸涉嫌教唆友人游翔閔痛毆計程車司機,2人依傷害罪被聲押禁見。今晨裁定王大陸交保500萬、游翔閔羈押禁見,交保羈押理由各自曝光。
王大陸訊後以交保500萬,游翔閔羈押禁見,法官認為被告游男經訊問後,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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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翔閔。(圖/翻攝游翔閔IG)
王大陸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但考量被告王男業經檢警二度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且共犯游男經裁定羈押禁見,串證、滅證之風險已降低,認無羈押之必要,裁定具保新臺幣伍佰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