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二分局警網於11日深夜在中西區成功路與公園路口,攔查41歲何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查獲車內有手銬、開山刀,辣椒槍及甩棍各1,並起獲3包毒咖啡包。(圖/翻攝自臉書台南府城大小事,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警網於11日深夜在中西區成功路與公園路口,見1部自小客車停滯路口未前進行跡可疑,警方攔查後發現該車由41歲何姓男子駕駛,手電筒一照看到車內有手銬、開山刀,辣椒槍及甩棍各1,並起獲3包毒咖啡包,全案依毒品、公共危險、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
市警二分局民權所警網由副所長江昀龍、警員盧永耀、吳達義、郭冠巖、鄭翔升、郭均棠等人,於3月11日深夜11時40分許,在中西區成功路與公園路口見自小客車停滯於路口未前進,經查41歲何姓男子在車內放有手銬1付、開山刀1支,辣椒槍1把及甩棍1支,經詢何嫌並無正當理由攜帶、持有上述具傷害力及查禁器械,當場告知何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警方於現場盤查身分時,因何嫌之國民影像檔無法明確辨識,即帶同何嫌前往二分局偵查隊按捺指紋確認身份,另於12日凌晨1時4分許盤查過程,在何嫌之自小客車內中央扶手處發現咖啡包3包,經偵查隊針對咖啡包進行初驗,呈現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當場告知何嫌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三項權利後予以逮捕。
初步檢驗何嫌尿液,呈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毒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由偵查隊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