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網紅眾量級Andy指控前女友家寧一家的8大罪狀,過去辛苦經營10年的頻道,一夕之間沒了控制權,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Andy犯了3個錯誤,一開始就不應該把存摺、印章交出去,現在Andy能做的,就是要求給付之前沒給的分紅,「當Andy同意家寧25%、家寧媽50%時,對方已經立於不敗之地」。
▲Andy控訴與家寧分手後對方一家變得無情。(圖/翻攝自YouTube/Andy老師)
律師林智群在粉專發文,年輕人創業有個常見問題,因為缺乏經驗,容易過於相信別人或長輩,辛苦拚來的卻是別人的事業。林智群指出,Andy犯了3個錯誤,首先,不應該一開始就把存摺和印章交出去。其次,成立公司時,不應該讓曾媽媽擔任負責人,並持有50%的股份。第三點則是,沒有查帳。
林智群指出,一般公司每年都會分紅,如果公司賺了很多錢卻沒有分紅,就應該找律師了,而不是等到10年後才行動。若曾媽媽整理帳務多年仍整理不出來,不是故意隱瞞就是能力不足,這樣的人並不適合擔任此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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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林智群強調,不應盲目相信「對方是未來的岳母」,在幾千萬上億金錢之前,即便是親兄弟姐妹也會起異心,「未來岳母算什麼?看看張韶涵、江蕙」。
公司法規定2/3股份出席、過1/2同意即可做重大決議,經紀人或財務,只能是公司員工,寧可給高薪,不應該給他們股份,林智群指出,「當Andy同意家寧25%、家寧媽50%時,對方已經立於不敗之地」,
林智群建議,現在最好的做法是要求給付之前應得的分紅,「沒道理75%的股東有拿到錢,25%的股東沒拿到錢」,若曾媽媽將錢全部給自己和家寧,也有背信罪、業務侵占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