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斯涉嫌家暴傷害罪,二審改判拘役20日定讞。(圖/PLG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首位歸化台灣的職籃名將戴維斯,2023年5月晚間因探視小孩問題,與前妻在桃園中壢青埔派出所前拉扯爭吵,最後戴維斯被警方依違反家暴保護令被移送,一審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定讞。
戴維斯(Quincy Davis)現年42歲,身高203公分,2011年來台打職業籃球,2013年瓊斯盃開打前,他同意放棄美國國籍,並依照我國《中華民國國籍法》特殊功勳事由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代表我國在之後的多場國際賽事中出賽,取得不少榮譽,綽號新台灣人、新台灣隊長。
戴維斯近年來加入PLG職籃新北國王隊,成為禁區主力球員,但因為年紀老化的關係,上場時間已經減少,再加上本案爆發,遭聯盟懲處,禁賽一季。如今本案定讞後,可望解禁,重新上場比賽。
本案判決指出,戴維斯與前妻離婚後,雙方約定交付小孩的時間,另外為了避免糾紛,約定於派出所前交付。本案發生於2023年5月12日晚間,戴維斯帶著小孩要交給前妻時,向前妻表示,因為隔日傍晚要上場比賽,希能待比賽結束後再送回小孩。但前妻不願,身高203公分的戴維斯與身高僅160公分的前妻在派出所前拉扯,員警隨即上前阻止,並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檢方最後依照「家暴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戴維斯具有傷害故意,因此判處拘役30日。全案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戴維斯出庭時表示,自己因為本案被禁賽,身上已經沒錢,無法與前妻和解,希望法院能體諒,予以輕判。全案於13日宣判,高院認為戴維斯當時是一時情急,才從後方環抱前妻,並非直接對前妻身體施以暴力或攻擊,且過程短暫,前妻所受傷勢輕微,因此高院不認為戴維斯具有傷害故意,改依照「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