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育慶(右)涉殘忍虐殺5貓,被指認罪純度不足,檢方破天荒求刑9年2月。(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男子趙育慶被控2023年以火烤、水燙虐死5貓,涉犯《動物保護法》,目前在押,台北地院今(17日)開庭,趙男改口認罪,但否認脅迫女友出面領養貓、也沒故意不餵貓,法官又被氣得直說「只想求輕判、不是真認錯」,檢方破天荒具體求刑9年2月以上,趙驚得結巴,頻求法官「從輕發落,以勵自新」,法官諭知辯論終結,訂於今年(2025年)5月15日宣判。
現年27歲的趙男前次開庭不認罪,辯稱養貓知識不足,幫貓洗澡沒調好水溫而燙傷貓,又因點火「燒螞蟻不小心燒到貓」。法官怒說5具貓屍幾乎體無完膚,經獸醫解剖鑑定確認生前都遭毆打、還被餓很久,趙明明多次領養貓隻,卻推稱「照顧不當」想卸責,法官質問趙「這些貓跟你有仇是不是?你幹嘛要虐待牠們?」
今庭訊時,趙男劈頭改口認罪,法官說趙反覆,要趙確認每一段起訴內容都無誤,包括同案共犯莊女證稱,趙領養貓「就是要弄死貓」、「貓在哀號,趙就在旁邊笑」,虐待手法包括把浴室水龍頭開最熱的水燙貓,用蓮蓬頭敲貓的頭,用油性殺蟲劑噴貓點火燒烤,逼貓蜷縮前腳學人類坐姿,還踹貓、扯尾等。
法官高聲朗讀莊女證詞,聽得人皺眉揪心,趙男淡然表示「我都承認」,但法官說到莊女證稱趙脅迫她出面代為領養貓,「我不幫他,他就要弄死我」、「我去救貓,趙就用相同方式修理我」,莊女並指趙嗆她「妳也想被弄死是不是」等語時,趙一概否認,反稱有些貓是莊女看了喜歡、自己去領養。
趙男堅稱沒毆打莊女、沒逼莊女做不願意做的事,對於另有3名女子領養貓隻時,把他填為第二聯絡人,趙全盤撇清,表示跟他無關。趙又推稱本案5具貓屍肚子裡沒任何食物,「不是我故意不餵牠們,是貓受傷吃不下去」。
法官被氣得直說趙「你這個人就是...,只想求輕判、不是真認錯」,更不滿趙另涉虐死前女友養的5隻蜜袋鼯,「證據超充足的」,卻被其他地檢署不起訴,法官強調「我們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很認真查本案,還送鑑定」,反問趙要不要把這些女孩子都找來作證,「讓她們暢所欲言,比照死刑辯論,慎重量刑!」
檢方表示本案5具貓屍鑑定都有皮膚缺損、多處燒燙傷、甚至被燒得焦黑、看不出原本毛色,外加並非一、二次毆打就能造成的鈍力傷,以及長久未進食,顯示趙男專挑弱小動物殘忍地慢性虐殺、難以想像這些貓生前遭遇多大痛苦,更代表趙有暴力傾向,且到案毫無悔意。
檢方主張趙男先前已被農委會(今農業部)註記為不得領養動物之人、在動物認養機構已是有名的黑名單,本案仍在短短2個月,透過女友領養虐死5貓,因時間與手段不同,建請一罪一罰、5罪各判刑1年10月,合併應執行9年2月以上徒刑,彰顯司法重視與保護動物生命。
檢方的求刑若成真,將是國內虐待動物案件判決新紀錄。趙男這下子不淡定了,結巴說自己應屬接續犯、只論處1罪,求法官審酌他已知錯認罪,「一時迷失而觸法」,希望從輕發落「給我一次機會,以勵自新」,他自稱已學到教訓,願做各種社會公益服務、努力彌補。
法官要趙男「不要啦!人家會怕!你趙育慶有名聲的啦,不太適合,若真認錯,要誠心懺悔,別想著去做社會服務,社會也不一定能接受」。法官指出,本案對於動物保護具有里程碑性質、涉及重大公益,若有罪「可以想見刑度未必屬輕」,諭知今年5月15日下午2點14分宣判。
趙男再度請求交保,自稱已被羈押4個月,年邁外婆靠他扶養,他連15萬、20萬交保金都籌不出來,逃亡成本更高、他不會逃。法官冷笑說「我審你5件案子,還不知道你是怎樣的人嗎」,但趙本案所涉罪名法定最重為2年以下徒刑,屬於聲請交保依法不能駁回的輕罪,趙先前要求交保,法官就曾說「我的心在淌血」,因趙虐貓犯行太恐怖,《動保法》刑度卻很輕,「搞不懂(法律規定)是要幹什麼?」
不過法官先前2次各裁准趙交保18萬元與23萬元,趙都籌不到錢。法官今審酌全案雖辯論終結,但趙有諸多另案在審理或等待執行,且曾被通緝、有逃亡之虞,因此諭知趙今晚8點前提出18萬元保證金,否則續押。趙還想求情,法官斷然拒絕,要他快去想辦法,「一分一秒流逝,剩不了多少時間」,趙男最後仍覓保無著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