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排長趁著四下無人,偷偷進入中山室,拿走同袍冰在冰箱的4顆蛋塔並吃掉。(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國防部資通電軍的林姓排長2024年1月間在營區冰箱發現蛋塔,明明知道不是自己所有,還是偷走4顆並吃掉,氣得徐姓同袍報告長官,林男因此被起訴。橋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照在營區竊盜罪,判林男6千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林男是國防部資通電軍的中尉排長,2024年1月間他在營區的中山室冰箱,發現了一盒蛋塔。雖然他明知蛋塔不是自己的,還是偷走4顆,並且直接食用完畢。
徐姓同袍返回中山室,發現蛋塔遭竊,頓時氣不可遏,立即向長官報告。由於林男偷走蛋塔並吃掉的畫面清楚被監視器拍下,因此經過調查後,林男被檢方起訴。
林男對此辯稱,雖然有吃掉蛋塔,但是是因為當天「一直有聲音告訴我要吃冰箱裡的蛋塔」,他在這種心理狀態下,才從冰箱拿出蛋塔並吃掉,否認有竊盜的犯行。
不過,橋頭地院簡易庭法官查看監視器,發現林男進入中山室後,短短3分鐘內便從冰箱拿出蛋塔盒、吃掉偷來的4顆蛋塔,期間不斷左顧右盼,食用的過程也相當流暢,還知道要確認有無被發現,且在憲兵隊應訊時,林男的對答內容也相當流暢,顯見案件發生時與案後發應訊時,林男判斷事理的能力應與常人無太大差異。
因此,簡易庭審理後,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的在營區竊盜罪,判林男6千元罰金,可易服勞役6天。未扣案的犯罪所得4個蛋塔均沒收,若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則追徵價額,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