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丈夫邀請廠商到家中續攤,卻因此遭到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先前參加公司尾牙,等到活動結束後,一行人又到她家續攤,怎料她過程中不勝酒力醉倒,空調廠商陳男卻趁機性侵她,更是邊灑鈔票邊喊「我有錢」,氣得小美報警提告。高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美2023年1月間與丈夫、陳男一起參加公司尾牙,一行人玩完後感覺不盡興,又回到了小美與丈夫的家中續攤。因為實在喝了太多酒,小美不勝酒力,在2樓的客廳醉倒。
怎料陳男眼見小美不省人事,覺得有機可乘,當即低頭湊近,脫去小美的衣物後,動口性侵得逞。小美雖然喝醉,不過朦朧間感覺遭到侵犯,於是大喊丈夫的名字,並且嚇阻稱「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小美的女兒聽見呼救聲,立即跑出來查看,結果發現小美下半身衣物已被脫光,陳男還在實施侵犯,氣得上前阻止。小美的兒子被叫醒後,將陳男趕到樓下,雙方在樓下不斷互罵。
▲人妻與丈夫邀請廠商到家中續攤,卻因此遭到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而陳男的獸行被發現後,非但沒有立即離開現場,反而等到警方到來後,開始炫富「我有錢」,接著把鈔票一張一張丟出,行為十分跋扈。
小美遭到侵犯後,前往醫院驗傷,檢體當中也確實驗出了陳男的DNA,陳男也因此被判刑。對於一審判決,陳男感到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自己若是清醒的狀態,為何犯案後不逃走,顯見當時處於醉酒而沒有判斷力的狀態。
不過,高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雖然喝醉,但並非對外界刺激毫無知覺,僅是運動及身體協調能力、判斷能力顯著下降,且陳男案發後還能流利溝通、與員警對話,可見精神狀況並未受到酒精影響,導致全然無法辨識行為的程度,這些辯白顯然是推託卸責之詞,不可採信。
高院法官審理後,最終撤銷了原判決,改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