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8歲男大生對年僅15歲的親妹妹性侵。(示意圖/Unsplash)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北部一對兄妹自小分居,不料哥哥趁15歲親妹到家中過夜時,竟兩度闖入房間性侵得逞。事後妹妹告知母親並報警。法院審理時,少女向法官求情:「不希望哥哥去坐牢,也不太需要他賠償,想給他一次機會。」法院審酌,被告犯案時剛滿18歲,尚在求學階段,且獲妹妹與母親諒解,依成年人對少年故意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這對兄妹自小分居,妹妹與母親同住,男大生則與外婆一起住。2024年某日,妹妹在外婆家過夜,男大生闖入房間,要求妹妹為他口交遭拒後,仍以手觸摸胸部與下體,最後強行插入得逞。孰料,今年1月初凌晨,他再度趁妹妹熟睡時闖入房內,先舔吻胸部,後進一步性侵,妹妹驚醒推拒仍遭侵犯。
法院審理時,哥哥坦承犯行,表示深感後悔。令人不捨的是,身為受害者的親妹,竟在法庭上向法官表示:「我可以原諒哥哥,不希望他去坐牢,也不太需要他賠償,願意給他一次機會。」
兄妹倆的母親也出庭作證,語帶沉重表示:「我只有這2個孩子,案發後兄妹已經沒來往,女兒都跟我住,外婆若想見她,我們只能在外面約,我尊重女兒的選擇,只希望這件事就此結束。」
法院認為,被告雖然犯下性侵親妹妹的重罪,但過去無任何前科、是第一次觸犯法網,事後也坦承認錯,態度有悔意,加上妹妹和媽媽也選擇原諒他,不希望他坐牢。
考量被告還在求學、年紀輕、有教化可能,合議庭依成年人對少年故意犯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不馬上執行,給予5年緩刑。這段期間,必須接受法律教育課程10場,也要接受地檢署安排的保護管束,並且禁止再對妹妹有任何不法行為,若不遵守規定,檢察官可以請法院撤銷緩刑,讓他進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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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