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不滿,將停在停車場車格竟遭舉發違規,對此,台中市警方說話了 。(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一名網友日前開車前往台中市北屯區某餐廳用餐,將車子停在餐廳的特約停車場,沒想到竟被警察開單,理由是警方已告知業者「不能這樣畫停車格,駕駛的車尾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算違規」。文章公開之後掀起網友兩派意見熱議。對此,警方也作出回應。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指出,清明連假4月3日12時30分,警方接獲110報案,在軍福路16路、17路有違規停車,員警到場發現,違規車輛的車身已占用人行道,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台幣600到1200元罰鍰。
▲警方表示,有關違規人對土地屬性是否為人行道部分的爭議,將函請都發局釋疑,確認後依相關行政程序協助辦理。(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原PO在臉書發文表示,3日中午他開車前往台中市北屯區某餐廳用餐,並把車子停在餐廳的特約停車場,「停在安全的停車場格子內,你相信還是會被開單嗎?」由於當時警察還在現場,他上前詢問理由,得到的回答是「警方已告知業者不能這樣畫停車格,駕駛的車尾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算違規」。
原PO不滿,認為私人停車場是向主管機關市政府交通局合法請設立,業者設置的停車格長度明顯不符合規定,為何可以通過?其次,警察應該向主管機關、業者反映並要求改善,而不是告知民眾「有問題找業者反映」,事後決定將這件事情說出來,提醒網友們「若有去那邊要停車的,請要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