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雪燕預告將提起行政訴訟,並提告陸委會主委、內政部長求償。(圖/立委游顥辦公室提供)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違反國籍法,被內政部解除公職,她預告將提告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並主張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要求陸配放棄外國籍是錯誤援引國籍法。對此,陸委會回應,中華民國國民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在台灣地區沒有戶籍的國民,「所以大陸地區人民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如果大陸地區人民本屬我國國民,那就應該可以參加健保,「但是就沒有啊!」
梁文傑指出,依據現在的憲法,行政院2023年5月24日發出一個通案的說明,解釋大陸地區人民到底是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梁文傑進一步說明,基本上,憲法23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是中華民國國民,「你要有中華民國國籍你才是中華民國國民。」
梁文傑說,根據入出國移民法,中華民國國民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在台灣地區沒有戶籍的國民,這就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大陸地區人民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
梁文傑還說,史雪燕現在提訴訟,用的理由就是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但是要提醒大家,根據現在的「國家賠償法」,如果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是不會給予國家賠償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