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拒設籍 租客戶籍被強遷戶政事務所還要吞900罰款

▲▼房地產,青年社會住宅,租賃,簽約交屋,租屋,公共住宅,社會照護福利,弱勢者住宅需求。(圖/李毓康記者攝)

▲北市發生有房東擔心稅金問題拒絕租客設籍,導致租客戶籍被強遷到戶政事務所還要吞900罰款。(圖/李毓康記者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曾獻瑩近日接獲陳情,指在換屋過程中,遭前房東將戶籍強制遷出,新房東則堅決不讓她設籍,最終導致其戶籍被遷至戶所,而到戶所辦理業務時就當場罰900元,理由是「逾期未辦遷入登記」。陳情的C女坦言,並非有意違法,而是根本「無處可遷」。對此,民政局說,未來市府會加強相關政策之溝通指引,以增加租客設籍之可能性,落實人籍合一制度。

根據《戶籍法》第79條,未依限期辦理遷徙登記者,經催告後仍未完成者,將處以300至900元罰鍰。2020至2024年間,針對這些被強制遷出戶籍到戶所者,台北市共裁罰30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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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獻瑩表示,至2024年底,全市戶籍暫掛戶政事務所者多達1萬6818人,每區皆有破千件,這些人多半因房東拒絕而無法設籍,陷入制度夾縫。儘管內政部多次強調房東不得拒絕房客設籍,但實務上仍常見房東以提高租金或其他方式阻撓。

曾獻瑩強調,問題根本在於租屋市場與戶籍制度之間的斷裂,租客須面對罰鍰,這些人不是不辦戶籍的遷入登記,而是遷入戶籍將面臨跟房東的嚴重衝突。

曾獻瑩質疑,3千多人在5年內被罰,是整個制度選擇對無力者開罰,「罰款繳了,問題卻還在,他們仍不能將戶籍遷入他們實際居住之處」。他也補充,許多房東擔心房客設籍後將被國稅局查稅,或導致房屋稅變非自用住宅、所得納入租金收入後導致補貼被取消等因素,因而從一開始就跟租客講明請勿遷入戶籍。

曾獻瑩直言,有許多是來自對制度的不確定與誤解,若有清楚、公開的政策指引與溝通,未必全無協商空間。市府應面對「戶籍無處可歸」、「人籍不合一」的現象,不要讓人卡在制度的夾縫裡。

對此,北市民政局指出,戶籍法規屬中央法令權管,全國一體適用,若民眾有居住事實,若欲設籍租屋處但房東不同意,租客可檢具身分證及居住證明文件,例如如未經公證之租賃契約,直接向遷入地所申請遷入登記,戶所人員將於到府查實後辦理其遷入登記。

至於戶籍「無處可遷」被罰款,民政局坦言,這是依法行政,不得不作為,考量戶籍地址為民眾公、私文書之寄達地址,故欲設籍何地,也應由民眾擇定親人或朋友之任一地址,不過,若沒有長期置之不理,情節輕微,也會免予處罰。

民政局指出,租客因設戶籍與房東間衝突原因很多,未來市府將加強相關政策之溝通指引,以增加租客設籍之可能性,落實人籍合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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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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