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靠著Google演算法,意外抓到妻子外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人夫發覺妻子手機的Google頁面,經常被推送汽車旅館廣告,一問之下竟意外抓到外遇,而妻子也坦承與網友曾到外埔山上野戰,多次發生性關係,因此人夫怒告小王求償50萬。高雄地院判賠30萬元為適當。
人夫主張,與妻子小琳(化名)自2014年結婚,育有2子,2023年初他發覺小琳手機Google搜尋頁面,經常推送汽車旅館廣告,質問後意外抓到妻子自2018年到2023年中秋節間外遇網友阿雄(化名),每2、3個月就發生一次性行為,氣憤向阿雄提告求償50萬元。
阿雄喊冤,他只在2018年與小琳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事發當日得知對方已婚後,未再發生過性關係,僅有聊天,請求駁回。
不過,小琳出庭作證提供對話紀錄,證稱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阿雄,剛認識就已告知對方自己已婚,回台中坐月子期間就多次約阿雄到汽車旅館見面,即使回台北住後,每次回台中都會跟阿雄發生性行為。
對話紀錄中,2023年6月5日阿雄獲悉小琳回台中,隨即傳訊「感覺很久沒刺激的做了」、「最近一次印象的刺激做愛,就是跟妳在外埔那邊山上了」、「應該兩次」、「有射嘴巴」、「看妳被射哪裡會爽的很滿足啊」、「都沒射裡面過」,並提供勃起照邀戰。
▲鹹濕對話紀錄中,阿雄還表示跟小琳在山上野戰是最刺激的一次性愛。(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6月7日,阿雄持續傳訊邀約「那可以犒賞我,妳的鮑嗎」、「那妳要給我刺激嗎」、「感受到妳渴望被填滿的姿勢,我就更努力撞」、「直奔我的胯下嗎」、「(約)車上啊,可以去麗寶附近的高處,比較沒人」,小琳也回應「是你,都給你射很多次了」、「旅館比較舒服,我是說約的話比較喜歡在旅館」。
法官根據上開證據,認為小琳與阿雄不倫關係長達4年以上,致人夫罹患憂鬱症,甚至遭學校辭退,勘認已侵害人夫配偶權,判決阿雄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