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父喪期間與堂妹交換聯繫方式,當晚就到對方的租屋處欲動手性侵,但因無法勃起而沒有得逞。(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宏(化名)見到許久未見的堂妹小綺(化名),沒想到他竟假借「開餐廳」的名義,找小綺商量,進而動手侵犯,最終因為無法勃起,因此沒能得逞。阿宏一審被判2年8個月、二審法官駁回他的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宏與小綺平時並沒有聯繫,2023年6月間因為阿宏喪父,小綺前往致意,阿宏趁著抽菸的機會與小綺聊天,並且假借請教「進貨的問題」,雙方因而交換了聯繫方式。
孰料交換聯繫方式當天晚上,阿宏假借洽談一起開餐廳的事宜,前往小綺的租屋處,並且一同聊天、飲酒。在談話的過程中,阿宏將話題引導到小綺原生家庭的親子衝突,小綺一時情緒低落,便哭了出來,阿宏再假借安慰的名義抱住對方。
小綺發現情況有異,立即用手阻擋,並且開口拒絕,明確表示「不要這樣」,卻仍舊遭到阿宏強行侵犯。不過,阿宏將小綺的私密衣物拉開後,因為生殖器無法勃起,最終沒有得逞。
▲台北市一名男子父喪期間與堂妹交換聯繫方式,當晚就到對方的租屋處欲動手性侵,但因無法勃起而沒有得逞。(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事件發生以後,小綺向父親反應遭到侵犯一事,反而又被父親責備,最終因服用過多藥物,被送往醫院救治。小綺的父親原先希望家醜別外揚,沒想到阿宏還先一步報案,反咬小綺誣告。
由於小綺在描述案件過程中,始終保持一致,且應訊時更是情緒激動,當場落淚大哭,法官審理後並不採信阿宏的說法,最終依照強性交未遂罪,判處阿宏2年8個月有期徒刑。
阿宏對於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並且否認犯行,還說當天小綺服用精神科藥物、大量飲酒,出現「酒精性記憶空白」等情況,且案發後他出門買酒期間,小綺也並未求救、也沒有阻止他再度進屋,小綺的證述前後矛盾,也跟客觀證據不符,無從採信。
不過,高院衡量全案的情況,認為原判認定阿宏犯強制性交未遂罪無違誤,所處的刑度也屬妥當,量刑基礎至今沒有改變,應予以維持,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