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姚宗秦,槍殺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二審仍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副發言人張劭斌的胞弟,2023年5月間因催討友人姚宗秦積欠的150萬,竟遭姚男以滅音槍槍殺。姚男一審遭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期間,姚男雖藉口有意和解,但實際上並未做出任何補償。全案於22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仍將姚男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張劭斌的胞弟張威凱,與凶手姚男交好,但雙方有投資糾紛,姚男積欠張威凱150萬元。去年5月間,姚男不滿張威凱催討,決定要殺害張威凱。姚男謊稱要償還款項,約張威凱下班後到自己五股區住處;張威凱到場後,姚男戴上黑色手套,持裝有滅音管之手槍,自後方朝張威凱後開槍,張威凱當場頭部中彈出血而死亡。
姚男殺人後,將屍體放入大型塑膠箱,並清理住處客廳內之血跡及相關跡證後,於晚間10時許,找了不知情的友人,將裝有屍體的大型塑膠箱搬上自己所有的賓士轎車,駕車前往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將裝有屍體的大型整理箱棄置在路旁邊坡。隔沒幾天屍體被發現,全案因此爆發,檢警循線逮捕姚男。
案發後震驚社會,姚男被檢方依照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一審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並委請台大醫院鑑定,其中鑑定報告明確指出:「被告表示若再來一次,本案事件的發生機率還是很大。…被告並表示自己對於本案…不會後悔,因為做過的事情,後悔本來就都是沒有用的事情。」國民法官最後將姚男依照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槍砲罪判刑8年1月、併科罰金10萬元,棄屍罪部分判刑3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張劭斌陪同母親出庭。張母泣訴,被告實在無意願和解,只是利用和解來拖延刑期,這對家屬來說,根本就是重擊。而張劭斌雖然在一審時強硬表示,希望能一命換一命,因為被告曾說要讓他們一家人消失,若未判處死刑而讓姚男假釋出獄,這將讓家屬很恐懼,所以請求判處死刑;但張劭斌在二審卻非常低調,僅說尊重法院判決。
全案於22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仍舊維持一審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劭斌與姚男均未到庭聆聽宣判。被害家屬發表聲明如下:
一、本律師事務所受張姓被害人家屬委任為五股殺人案件之代理人。
二、案件背景:本案發生於民國112年5月9日,被告姚宗秦為謀取張姓被害人之財物,經預謀後,持槍殺害張姓被害人,並與其友人將張姓被害人之屍體棄置於五股山區。
三、歷審審理過程:本案一審於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進行審理,審理期間被告姚宗秦仍不斷說謊欺瞞,縱經檢察官提出相關證據,被告姚宗秦仍持續以各種謊言欺瞞法院,甚至稱其謊言是在戲謔,絲毫未見被告姚宗秦有任何一絲悔悟之心,犯後態度極度冷血惡劣,經一審法官、國民法官評議後判處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於一審宣判後選擇尊重判決,未請求檢察官上訴,然被告姚宗秦卻提起上訴,並於二審審理過程中,仍不願意吐露真相,選擇繼續欺瞞法院及張姓被害人家屬,讓張姓被害人家屬備感煎熬、一次次承受椎心之痛。
四、二審宣判結果:本案今日於高等法院宣判,二審判決結果為維持一審無期徒刑之判決。經歷審法官、國民法官之審慎判斷,真相已昭然若揭,還給張姓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公道,也慰藉張姓被害人在天之靈。張姓被害人家屬對歷審法官、國民法官、檢察官 這些時日的付出表達由衷感謝,也感謝媒體朋友的關心與報導。另家屬盼輿論能隨判決結果出爐而落幕,讓社會早日回歸平靜,願憾事不再發生。
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