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多起兒童性侵猥褻案件的男子毛畯珅。(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台北市男子毛畯珅在母親開設的信義區某幼兒園內擔任教保員,他在2年間染指至少20位幼童,並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高等法院二審加重改判28年8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毛須入監服刑。該案多位受害幼童家長共同發布聲明表示,感謝司法給予受害者和家屬們公平正義,但也呼籲司法介入調查幼兒園負責人、股東其多名教保員是否涉及隱匿包庇。聲明也呼籲,犯情擴大至此,北市府及相關局處難辭其咎,應勇於認錯、向受害者及家長致歉,負起該負的責任。
而事發時,家長反映後園方隱匿未報,且長達一年的調查期間狼師未停職,北市府初步調查結果更遠低於檢調所查出件數。北市教育局甚至一度回應「萬一小孩講錯,是不是誣告?」北市府過程中近乎「失能」、多起行政疏失引起輿論撻伐,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為此鞠躬道歉,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承認有檢討之處,並由北市府主動移送監院調查。
調查發現,北市府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及追蹤列管,造成7大斷點,由約聘人員自行觀看監視器、未第一時間調查、未依法提出報告、未依法停職、主管人員完全不清楚相處規定等,導致案件漏接,衍生更多受害幼童,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糾正北市府。
而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毛男對6名幼童性侵、猥褻、拍下不雅照,其中有2名幼童更是分別遭侵犯100次以上,總計毛男共犯下219個罪名,一審總計判處刑度1252年,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該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毛男坦承「所有女童都被他『摸』了」,但他否認與女童們「性交」,僅承認犯下刑度較輕的「猥褻罪」。全案於今年初二審宣判,高院改認定他犯下226個罪名,刑度加總達1291年,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日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又查出毛畯珅對另外39名幼童涉犯性侵、再度加訴,若這些新增的案情都有罪,合併執行可能會被判最高上限30年刑期,超越當年「富少淫魔」李宗瑞的29年10月刑度,成為國內性侵犯罪重刑度者。
該案多位家長共同發布聲明表示,儘管再多的刑罰可能都難以盡如人意,但感謝司法給予受害者和家屬們的公平正義,也謝謝所有參與本案的司法人員、家長、群眾的努力。
聲明表示,第一、負責人和幼兒園股東已明確表示不會對毛男的行為負起賠償,被害者們求償無門。第二、負責人、股東及多名教保員是否涉及隱匿、包庇等不作為情事,希望司法積極介入調查,勿枉勿縱。第三;本案之所以犯情擴大至此,台北市政府和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人員輕忽的態度與行為難辭其咎;家屬呼籲台北市政府應勇於承認錯誤,向受害者及家長致歉,並負起該負的責任。
聲明指出,最後,被告(毛男)還有犯行更嚴重的後案尚在審理中,然其開庭態度囂張頑劣,顯然不能深刻反省,希望法官能注意被告的犯後態度,未來在刑度上加以反映,期待社會各方繼續關注本案,給予受害者及家屬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