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看守所。(圖/資料照)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想去監獄探望親友,送食物有嚴格的規定,粉專「一級嘴砲技術士」表示,拎著炸雞、哼著歌,開心地去監所會客,沒想到「炸雞、薯條、可樂」卻被當場退貨,因為炸雞帶骨,薯條帶鹽,可樂屬於湯水,讓他哭笑不得,貼文掀起熱論。
粉專「一級嘴砲技術士」發文,帶著熱騰騰的麥當勞炸雞、薯條和可樂進去,原本以為是充滿誠意的「三寶套餐」,卻被一一打槍,因為炸雞帶骨,薯條帶鹽,可樂是湯水,因此全部退件,「最珍貴的,就是那種你必須自己做一遍才會知道的知識」。
粉專進一步指出,「不是不能加鹽,而是表面不能有結晶的粉狀或是顆粒,速食店的薯條上面就有顆粒的晶鹽,那個不行」,而這些被退貨的美食,他只好自己獨享了。
貼文曝光,網友指出,「矯正機關都有非常跳躍的考量,比如西瓜不能是整顆的,怕你用針打酒精飲料進去」、「其實看似離譜的規定都有原因的」、「空心菜也不行,怕藏東西」、「電影重案對決有演,骨頭可以拿來攻擊別人」、「結晶狀粉末狀食物以及流質食物是明文禁止,其中一個考量應該是毒品藥品,另外一個是胡椒鹽類可以突襲戒護人員」。
網友建議,直接買會客菜最方便,「買外面會客菜比較好,還可以打電話訂,請店家幫送就好,會客菜菜色很豐富,他們都知道監獄的規定,很省事」、「監獄外面都有專門賣符合規定的會客菜」。
根據規定,會客菜每次限重2公斤,不能送含酒精、茶葉、結晶狀或粉狀(如鹽、糖、奶粉)食物、流質食物及冰凍食物。魚、肉類或長條狀莖管類蔬菜,需先行剁塊、切塊、切片、切段;海鮮類或堅果類食品需先去殼;罐頭類食品需先打開,去除湯汁,並另裝於透明塑膠袋。
貼文獲「一級嘴砲技術士」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