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男在日本非法持有陸寄居蟹,遭日本警方拘留17天、開罰20萬日圓。(示意圖/東管處提供)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陸寄居蟹被日本列入「國家指定天然紀念物」名單,未經相關單位許可禁止捕撈或持有,然而有2名台灣人4月因非法持有998隻陸寄居蟹,遭日本警方逮捕並各開罰20萬日圓(約新台幣4.1萬元)。對此,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提醒國人,切勿在日本境內任意捕捉或採集動植物,避免觸法。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13日在臉書表示,台灣籍黃姓、林姓男子今年4月因未經許可持有998隻被日本列為「國家天然紀念物」的陸寄居蟹(オカヤドカリ)遭宮古島警方以違反《文化財保護法》逮捕,兩人被拘留17天後,分別被開罰20萬日圓,繳納罰金後釋放。
事實上,台灣人在日本非法捕捉、持有陸寄居蟹並非第一次,一名台灣籍吳姓男子2023年10月就因在宮古島捕捉陸寄居蟹遭到逮捕,同樣被處以20萬日圓罰金。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指出,根據日本新聞報導分析,由於某些國家掀起飼養寄居蟹風潮,具紫色甲殼的陸寄居蟹單隻可以賣到1至2萬日圓,導致許多外籍人士鋌而走險到日本境內從事捕抓、轉寄以圖高利。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提醒,國人勿在日本境內任意捕捉或採集動植物,砂石貝殼珊瑚類亦不可隨意撿拾攜帶出境,釣魚亦有地點及魚種限制,請向當地漁會或釣船公司確認,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