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設籍嘉義市劉姓男子不滿黃姓男子積欠500萬元債務遲未歸還,透過管道得知柬埔寨詐騙集團極缺人力,劉男與詐團達成合意,將黃男押送至柬埔寨工作,可償還債務,今年3月間唆使手下在高院高雄分院強押黃姓至嘉義市拘禁,安排翌日前往桃園機場出境前往柬埔寨,黃趁機向機場免稅店店員求助,航警局據報後將蔡姓男子等人拘捕到案,再循線查獲萬姓與郭姓與劉姓主嫌到案。桃檢今(16)日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將劉嫌等4人起訴,檢方認為4人惡性重大且犯後毫無悔意,具體向院方求處4年8月至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
▲桃園檢警今年3月間接獲黃姓男子在桃機免稅商店求救,聲稱被人強押柬埔寨擔任詐騙償債,航警局及時到場搭救黃男,並拘捕蔡男(左)到案。(圖/航警局提供)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一凡指揮航空警察局、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桃園市蘆竹警分局偵辦被告44歲劉姓主嫌等4人,強逼黃姓被害人至柬埔寨從事詐騙案件。檢警查出,黃姓被害人因積欠被告劉姓主嫌500萬元鉅額債務,因黃無力歸還且積欠時間已久,劉得知柬埔寨從事詐騙集團有人力需求,遂與該集團合意,將黃姓被害人送至柬埔寨,交與該集團從事詐騙工作抵償債務。
劉嫌得知黃姓被告於今年3月19日上午在台灣高院高雄分院出庭,唆使42歲郭姓、29歲蔡姓與26歲萬姓男子等人逼迫黃前往劉位於嘉義市西區辦公處,黃男不從,萬男等人表示身上有槍,黃被強押至劉辦公室,劉則命黃欠債多時,可前往柬埔寨為詐騙集團工作以清償債務,黃不願意,即遭被告劉等人毆打成傷,被害人無力反抗只能被迫同意前往柬埔寨。
▲桃園檢警今年3月間接獲黃姓男子在桃機免稅商店求救,航警局循線拘捕逃逸的主嫌劉男到案。(圖/航警局提供)
劉等人即刻安排搭乘翌(20)日清晨班機前往柬埔寨,並命同案郭男駕車搭載蔡等人陪同被害人登機,將被害人交給柬埔寨詐騙集團後再自行返國,被害人於同日清晨4時許,完成登機手續後在桃園機場免稅店趁機向店員求救,店員積極報警處理,航警人員及時到場營救,並逮捕蔡男到案。
航警局隨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桃檢指派檢察官吳一凡官指揮偵辦,為避免其餘共犯察覺逃逸滅證,檢察官隨即簽發拘票,於同日下午拘提被告郭、萬等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法院羈押禁見蔡、郭等人獲准,同案萬姓被告由檢察官諭知5萬元具保。同案主嫌劉得知東窗事發後隨即逃匿,檢方發布通緝,並限制出境出海,由專案團隊利用科技偵查方法,聲請法院准許透過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及非實體侵入性之科技方法,確認劉姓被告行蹤,於今年3月30日查緝被告劉姓主嫌歸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檢今天偵結起訴並移審,檢方認為被告劉等4人均涉犯刑法之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人口販運防制法之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等方法而對人從事運送等罪嫌起訴,檢方審酌被告4人毫無尊重人性尊嚴之觀念,將「人」當作貨物般任意私相授受,無視被害人尚有幼子及老母需其扶養照顧,且被告4人行為惡性重大,犯後毫無悔意,具體向院方求處4年8月至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