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外籍男子阿豪(化名)為了賺取泰銖60萬元(大約新台幣54萬元)的報酬,將自己在台灣的聯絡資提供給他人,並答應幫忙收取「辣椒醬包裹」,結果包裹抵台之後,被眼尖的海關人員發現裡面藏有6公斤海洛因,他也因此挨告,日前被桃園地院法官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個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將被驅逐出境。
▲阿豪答應幫忙收取一箱「辣椒醬包裹」,最後不僅沒拿到報酬,還要被關10年10個月。(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豪去年1月間將自己的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等收件資料提供給真實身分不詳的網友「Vit」,並答應幫忙收取一個從國外寄來台灣的包裹,事成之後,他可以拿到泰銖60萬元(大約新台幣54萬元)的報酬。
接著,「Vit」將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夾藏在罐裝的辣椒醬中,裝箱包裹之後,透過空運方式寄來台灣。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在進行檢查時,察覺該包裹有異,依規定開驗後,發現裡面藏有海洛因,於是立刻移送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進行調查。經相關人員追查毒品來源,很快便鎖定阿豪。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豪貪圖不法利益,答應幫忙運輸純質淨重高達6公斤的海洛因,有害整體社會秩序,侵害社會、國家法益甚鉅,考量到他始終坦承犯行,加上毒品並未外流,他也不是運毒集團的核心主導人物,最終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10個月,並將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