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2名離家出走的女高中生遭不肖人士誘拐下海賣淫。(示意圖/CFP)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2名女高中生離家出走後,遭3名男子聯手誘拐,被逼下海賣淫,其中一人更在10天內接客100人,多次被逼在酒店或車上與男客發生性關係,且因身上沒有錢,無法逃跑回家,因遭遇極端性剝削而出現自殘行為。大阪府警方近日以違反《賣春防止法》等罪嫌將3名涉案男子逮捕,並懷疑背後可能是組織性犯案。
根據《產經新聞》報導,大阪府警方2月起先後依《賣春防止法》罪嫌逮捕26歲男子瀧本繪斗等3名嫌犯,而大阪地檢也依相同罪名起訴3人。警方指出,3人涉及未成年少女賣春案,他們在大阪道頓堀鬧區物色目標,並專挑離家出走的少女下手。
嫌犯向2名女高中生提議稱,「先下海賣淫5天試試看,很容易就能賺到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萬元)」,並以類似話術不斷引誘對方。等到少女上鉤後,他們分別將2人載到石川縣、福井縣等地,並在當地強逼她們與多名男性買春客性交易。
為了短期內快速獲利,3人嚴格安排緊密的「賣春行程表」,有時甚至是在車上,強逼少女在短時間內接客。其中一名少女10天內接了100名客人,另一人則是在5天內接客45人,超高強度的性交易也讓被害少女們喘不過氣。
不僅如此,少女在此期間不斷求助「想回家」,卻遭到冷漠拒絕,且每天只能吃一餐便利商店的便當果腹。少女身上僅剩幾千日圓,根本無法自行回家,甚至因絕望而出現自傷行為。
嫌犯們會透過交友網站假裝為成年女性,發文表示想要「尋求爸爸活的金主」,以相關內容尋找客人。確定賣淫行程後,一行人每天早上出門後,少女就被迫開始在汽車或情侶酒店內提供性服務。
至於賣淫所得,嫌犯每次約收取1萬5000日圓(約新台幣3122元),但全額都被他們回收並扣留,只留零頭給少女。其中一人賺了150萬日圓(約新台幣31萬元),卻只收到60萬日圓(約新台幣12萬元),另一人賺了70萬日圓(約新台幣14萬元),只收到15萬日圓(約新台幣3.1萬元)。
警方懷疑,還有其他離家出走的少女遭受類似性剝削,正進一步追查是否存在組織性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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