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北大國小重大事故,撞擊瞬間曝光。(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78歲余姓男子19日駕車暴衝,造成3死12傷事故,余男從車裡被救出時還有意識,對醫護人員說了句「不記得了」,就陷入昏迷,目前在加護病房急救中。蘇家宏律師表示,若78歲老翁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並建議家屬做5件事。
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受害人可依照法律程序先做5件事情,如果78歲老翁過世了,只能針對其名下財產進行求償,不得要求配偶或子女連帶賠償,「希望駕駛人能夠清醒,釐清事故的原因,也坦然面對所發生的憾事,全力的賠償每位被害人或家屬」。
1. 受害人可以先請求車輛強制責任險的給付。
2. 針對每一個不同狀況的受害人,向78歲的駕駛人求償。
3. 聲請假扣押,避免被告脫產。
一旦發生重大車禍,擔心被告脫產,應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避免資產被轉移脫產。
4. 提起刑事告訴,施以實質壓力。
除了民事賠償,可同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面臨坐牢等刑責上的心理壓力。
5. 透過法院進行調解。
民事與刑事之外,也可走調解程序,有時更能促使對方家屬出面,從家族層面給予實質的賠償與和解。
肇事余男從車裡被救出時還有意識,對醫護人員說了句「不記得了」,就陷入昏迷,目前在加護病房急救中,未脫離險境。據了解,警方在余男車上發現藥袋,研判余男有慢性病,因警方未發現可疑藥物或毒品,目前排除余男酒駕、毒駕,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