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去年9月5日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27日)做出最新裁定,由於證人交互詰問尚未結束,法院諭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4名被告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對此,民眾黨三點聲明回應,對此結果無法接受,怒批北院雙標,讓人民對司法信任再度重創。
民眾黨三點聲明表示,第一,北院裁定的延押理由書中,根本找不到有必要繼續羈押柯文哲的具體事證,不僅通篇裁定充斥空洞籠統的形容詞,更可謂是套用「萬用例稿」複製貼上,一句「晦暗不明」就裁定繼續延押,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規定,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第二,此外,合議庭竟無視前幾次開庭中,許多檢察官偵訊時透過不正訊問所引導出的筆錄記載,皆在證人交互詰問時一一被清楚呈現不堪一擊,檢方甚至以證人片面臆測之詞作為起訴依據,僅憑「臆測、猜的」證詞來認定柯文哲「涉嫌重大」;且多位證人皆證言,柯文哲從未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下指導棋,一切根據都委會審議結果,依法辦理施行公告,既是依法辦理,如此「欲加之罪」,怎能以剝奪人身自由之最劇烈手段,延押柯文哲、侵害柯文哲人權。
第三,柯文哲前主席已多次在法庭上強調「不可能逃亡,否則台灣民眾黨就毀了」,加上年邁老母親重病、父親後事尚待長子決定處置,更證明柯文哲不可能棄之不顧。儘管如此,北院仍舊裁定延押,一句「趨吉避凶是基本人性」即認定柯文哲有逃亡之虞,對比綠色權貴一再輕易逃亡,如此的雙標,讓人民對司法信任再度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