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2歲女童「錢錢(化名)」,2個月大時在彰化基督教兒童醫院進行腹部手術,過程中疑因缺氧導致全身癱瘓,轉院後被判定植物人,錢錢的父母親向醫院尋求解釋未果,希望透過司法討一個公道,對醫院提告醫療疏失,但錢錢母親指控,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竟向她說出「醫院沒有怪妳早產,妳怎麼會怪醫護人員沒把孩子照顧好?」等冷血說法,讓她感到相當無助。
▲2歲女童錢錢被判定植物人,目前只能依靠呼吸器、胃管存活。(圖/記者白珈陽攝)
對此,彰檢回應,若檢察官開庭有違失疑慮,民眾可遞狀陳情,檢方將立「陳」字案件調查。
紀姓女子(47歲)與許姓丈夫,約3年前透過政府補助,在彰化基督教醫院進行試管嬰兒療程,好不容易才盼來獨生女錢錢,錢錢是早產兒,出生時僅1172公克,2023年2月3日凌晨被送至新生兒加護病房照料,一開始只是肺部有異常,但經過治療已好轉。
紀女指出,女兒出生未滿1月,因梅克爾憩室小腸退化未完成,進行第一次腹部手術;手術後約1個月,再次接到醫院通知,疑似有腸沾黏、腸扭轉的情況,醫院稱若不及時處理,可能引發壞死或更嚴重的後遺症,他們相信醫生判斷,同意進行第2次手術。
紀女說,女兒當時進手術房前,孩子的心跳是1分鐘130到150下,血氧為95到100%,狀況不錯,沒想到才剛進手術房就收到病危通知,經過4個多小時的手術之後,主治醫師告知「期間有搶救孩子5、6分鐘」,但術後他們發現女兒瞳孔完全沒有反應,一點活動力都沒有,但當時醫院聲稱是才剛手術完,是正常情形。
▲紀女說,女兒進手術房前狀況不錯,還會用小小的手抓住她的手指。(圖/媽媽提供)
他們後續得知,其實手術中搶救的時間長達35分鐘,而醫生在急救前,有約6分鐘是無作為,接著才開始打腎上腺素與阿托品,並壓胸搶救,最終導致孩子腦部缺氧,經轉院診斷,被開出極重度殘障身心障礙手冊,宣判已成植物人。
「我這輩子見過最多的血,就是發生在我女兒身上,因為時不時要抽痰,導致粘膜受傷咳出血,抽痰桶裡滿滿一桶又一桶的鮮血,我很害怕,但我除了堅強,別無選擇。」談到日常照護女兒,紀女聲淚俱下。
▲談到照護女兒日常,紀女無助落淚。(圖/記者白珈陽攝)
紀女表示,在女兒被判定植物人後,她與丈夫身心都承受巨大壓力,由於女兒狀況不佳,需要租借血氧機、氧氣瓶等醫療器材,還要購買抽痰管等耗材,負擔是一般家庭的1、2倍。她說,「我只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人,但因為我的孩子變成這樣,儘管一切猝不及防,我明明感到很害怕,還是要學習怎麼妥善的照顧她,才不會像醫生所說,(孩子)隨時會離開我們。」
▲紀女說,照顧錢錢的負擔是一般家庭的1、2倍。(圖/記者白珈陽攝)
紀說,在轉院後,彰基社工只來過一次關心女兒情況,夫妻倆希望院方提供手術時的監視器畫面不成,夫妻再要求院方提供術前、術後的數據,但院方聲稱當時安裝的生命監測儀是流動機台,沒有留下任何數據,後續就不聞不問。他們只能對院方提告,把希望寄託在司法系統,只有檢察官能幫他們釐清真相,替孩子伸張正義。
紀女指控,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在開庭時,竟然對她說「醫院都沒有怪妳把孩子早產,怎麼會怪醫護人員沒有把孩子照顧好?」,還說「哪一條法律規定醫生發現患者需要急救時,必須要馬上搶救?醫生沒有離開崗位去抽菸或吃便當,有哪一條法律能辦?」
紀女失望地說,她聽聞檢察官冷血的回話,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回應什麼,她質疑「醫護人員天職不就是救死扶傷嗎?發現患者時就應該是刻不容緩、義不容辭地去救,這是就我所知、我尊敬的醫護人員的存在,可是怎麼從檢察官口中說出來就完全變了調?」
對此,彰化基督教醫院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院方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不便評論。彰化地檢署也表示,檢察官開庭違失疑慮,民眾可遞狀陳情,檢方會立「陳」字案件調查。